关于区人大第20170001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潘学郭、张华伟、高征等代表:
贵代表们提出的《关于加快实施南头古城“就地保护、活化整治”整体规划保护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南头古城“就地保护、活化整治”整体规划保护具体实施方案:
我们一直致力于推动南头古城保护与利用工作,实行保护规划三大策略:1、区域整合,突出历史文化主题;2、合理利用,保护与利用相结合;3、就地保护、活化整治。
对南头古城的保护性改造遵循“就地保护、活化整治”的方针:在进行保护性修复的同时进行保护性利用,调整古城功能业态结构和发展模式,多元化发展以提升古城活力。
二、关于南头古城整体保护与利用工作推进情况:
2016年7月13日,南山区专题召开南头古城保护利用方案汇报会,以2012年市规土委《深圳市南头古城保护规划》明确的“就地保护、活化利用”原则,通过活化改造植入新产业,注入造血功能,让历史文化古迹得到保护,文化得到发掘和复兴,城市得到发展,让南头古城焕发新面貌。根据市政府南头古城保护规划主题审议会精神,由南山区政府牵头落实保护工程的实施工作方案。目前,南山区已与深业集团签定战略合作协议,共同开展南头古城保护与利用工作,并成立书记、区长总负责,政协主席任指挥长,区委、区政府各1名领导任执行指挥长的领导小组,抽调专员在南头古城设立办公室,专门负责推进此项工作。现阶段已完成《南头古城保护与利用实施方案》并上报区政府审批,《南山区南头古城文物保护规划》已上报市文物局专家审定。
2017年初,南山区“南头?赤湾丝路历史文化古迹”以综合排名第一入选广东十大海丝文化地理坐标,同时,深港双城双年展首次选址南头古城。我们以此为契机,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同时注重 “深港双年展”与古城治理相结合,积极开展推进南头古城保护与利用工作。目前,古城策展设计、物业回租和部分文物改造等前期工作正在同步进行,厂房搬迁和回租协议已签定,工程招标已完成,5月底目标物业可搬迁完毕,6月初可进场施工。
三、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
(一)关于保护规划的有效执行。
长期以来,市、区两级都不遗余力开展了一系列保护规划的编制与研究工作,先后编制了《南头故城文物保护规划》(1997-1998)、《新安古城保护与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1999-2000)、《南头古城址文物保护规划》(2010)、《南头古城南门广场及古城风貌整治规划》(2010)、《深圳市南头古城保护规划》(2012)等不同层次的规划文件,对古城周边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开发建设起到了一定控制作用,但停留在编制与研究阶段,没有上升至法定层面。
(二)关于保护经费的落实:
为得到市政府在政策上支持和财政上立项,我局也从去年底起多次经由区发改局与市发改委沟通,争取市发改委投资。
2017年3月2日,区文体局向市里上报了《南头古城保护与利用项目推进中存三大问题函需重视》的信息专报,反映了主要的问题,提出重新核定紫线、提升规划法定效力、设立项目专项资金的建议,得到市领导和市相关部门重视。
四、关于如何对南头古城的改造模式和城市更新的问题,市规土委南山管理局和城市更新局给予意见如下:鉴于南头古城历史遗留问题纷繁复杂,为保障规划的有效实施和推进,建议采用渐进、滚动式的改造策略,刚性和弹性相结合,分区分类来推进古城的保护和合理开发。
根据《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更新实施工作的暂行措施》(深府办[2016]38号)第二十三条,旧工业区出于消除安全隐患、完善现状功能等目的进行综合整治的,可增加面积不超过现状建筑面积15%的电梯、连廊、楼梯等辅助性公用设施,不需列入综合整治类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由主管部门直接组织实施。为配合“双年展”的顺利开展,建议参照上述方式对南头古城进行综合整治,由主管部门结合建议及议案中所提要求,编制保护规划建设方案并直接实施,不列入综合整治类城市更新单元计划。同时建议以“双年展”为契机,试点探索南头古城保护与发展的实施路径,通过经验总结与借鉴,有效支撑《南头古城保护规划》建设实施方案的制定。
专此复函。
南山区宣传部(文体局)
2017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