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化学工业(珠海)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长兴化学工业(珠海)有限公司年产合成树脂8.3万吨建设项目
2、基本情况:项目位于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精细化工区,占地面积1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2万平方米,总投资金额8100万美元,其中环保投资4302万元人民币,占总投资的10.6%。主要建设内容有生产厂房、仓库、废水处理站、办公楼及生产辅助建筑物,主要生产合成树脂类产品,包括水(油)性亚克力树脂、醇酸树脂、不饱和聚酯树脂,实际生产能力合计8.3万吨/年。
3、主要原辅材料:苯酐、苯乙烯、丁酮、大豆油脂肪酸、二甲苯、甲苯、顺酐、水、电。
4、主要污染物:生产废水、锅炉废气、焚烧炉废气、无组织废气、恶臭、固体废弃物、噪声。
5、建设单位:长兴化学工业(珠海)有限公司
6、建设地点:高栏港经济区精细化工区
7、环境影响报告批复文号:珠环建[2005]09号
8、环评单位: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广东省石油化工设计院、日本ALSTOM K.K公司、台湾立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珠海市环境保护监测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项目执行了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配套建设生产废水处理站、工艺废气治理设施、建设废气、废液、固废焚烧炉,按照国家规范设置了排污口、树立了标志牌,建立了环保工作机构和管理制度,编制了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三、验收调查结果
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环境保护局组织验收小组对该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现场检查。项目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批复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设施和措施;验收监测报告显示项目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规范化设置排污口,树立了废水、废气、噪声、固废标志牌;建立了健全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具备了相应的污染防治能力。
四、公示时间
至
五、公示受理情况
1、受理单位: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环境保护局
2、受理意见电话:0756-7716636
3、受理传真号码:0756-7716636
4、受理电子邮箱:fengguanying@zhhiz.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