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光市发展软环境有奖建议和有奖举报暂行办法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发展,促进各部门作风再改进、服务再优化、效能再提升,推动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担当尽责,特制定发展软环境有奖建议和有奖举报办法如下。
一、受理内容
(一)意见建议
2、在省内其他市可以办理,而在寿光市无法办理的审批服务事项,所反映的事项要具体、明确、可查证。
(二)投诉举报
2、不予受理情形。主体不明,内容不具体,无法核实的;不属政府管理权限范围或与政府职责无关的;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已经有关法定部门定性且实行终结处理的。
二、参与途径
sg@163.com。4、信件:寿光市商务小区1号楼181房间,邮编:262700。
三、奖励办法
500—3000元。
500—3000元。
1、投诉举报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举报材料的内容要真实、具体,以便工作人员调查处理。
3、受理举报的工作人员要严格保密。不得向外人公开或泄露投诉者的姓名、身份、居住地址、举报内容等相关信息资料。否则,将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本办法由市发展软环境建设办公室负责解释,自5月1年。
寿光市发展软环境建设办公室
2018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