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金湾区2013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航空产业园管委会办公室,区府直属各单位:
《金湾区2013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排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区环保局反映。
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8月12日
金湾区2013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 减排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与区政府签订的《珠海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与减排责任书》和《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的通知》(珠府办函〔2013〕119号)文件要求,根据省、市2013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结合我区实际,制定2013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排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省、市关于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部署,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落实“结构、工程、管理”减排措施为手段,抓好淘汰落后产能、重点污染源治理和运行监管,进一步落实责任,完善机制,严格考核,积极推进污染减排工作的深入开展,确保年度减排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
二、目标任务
(一)“十二五”全区目标。
至2015年,金湾区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总量(含工业、农业和生活)分别控制在2757吨和398吨以内;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1480吨和405吨以内。
(二)“十二五”分区域目标。
单位 | 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吨) | 氨氮排放量(吨) | 二氧化硫排放量(吨) | 氮氧化物排放量(吨) |
三灶镇 | 1636 | 226 | 1115 | 248 |
红旗镇 | 1121 | 172 | 365 | 157 |
全 区 | 2757 | 398 | 1480 | 405 |
三、2013年重点工程
(一) 水污染重点减排工程。
1.稳定运行三灶水质净化厂,确保运行负荷率达到设计能力的90%以上,COD浓度差189mg/l,氨氮浓度差14mg/l。
2.推进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工程,完成三灶污水收集管网建设长度17.9公里,红旗污水支管网长度5.6公里。
3.对企业实施纳管提标措施,将珠海联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纳入三灶污水处理厂,将广东龙丰精密铜管有限公司纳入平沙污水处理厂作废水的集中处置。
(二)大气污染重点减排工程。
晓星氨纶(珠海)有限公司锅炉实现油改气,珠海欣泰建材有限公司燃煤锅炉,珠海市金海岸永南食品有限公司燃重油锅炉淘汰或改烧清洁能源,关闭珠海昌盛印染有限公司,完成2013年我区工业源大气污染物减排任务。
(三)农业源重点减排工程。
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整治,以改进养殖方式、建立沼气池等措施完成珠海市农亨养殖有限公司等11家规模化养殖场的污染治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合作,落实部门责任,建立健全污染减排工作责任制和问责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区环保局负责根据市环保局和区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牵头做好全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负责与市环保局、市级有关部门的协调;编制主要污染物总量年度计划与实施方案;会同有关部门考核各镇政府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评估区级有关部门开展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绩效;根据市的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完善污染减排统计、监测、考核体系;负责检查、指导、督促各镇落实总量控制和减排工作情况,配合市环保局在环保部和省环保厅对我区重点减排项目督查的迎检工作;负责全区减排数据的技术核查,建立污染减排基础档案。及时了解和各地工作进展情况和出现的问题,并向区政府汇报。
区发改统计局负责将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年度目标纳入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实施《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10年本)》,严格落实《珠海市高耗能行业限制类、禁入类、淘汰类投资项目指导目录》,有效禁止高耗能项目的审批,配合抓好市政府投资的维护生态系统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循环经济,制定配套的工作计划和重点行动措施,建立完善有利于污染减排的发电调度办法。
区科工贸信局负责推进重点耗能企业搬迁,根据市的要求向社会公告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名单和执行情况,参与减排考核工作,推进自愿实施清洁生产工审核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确定年度减排专项资金中列支监测体系硬件建设资金,设立污染减排专项资金,保障减排资金落实到位。
区海洋和农渔局负责制定城镇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方案,制定建立健全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评估制度。负责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全面实施水务部门排水许可审批。规范建设工程项目排水审查,进一步完善雨污分流整改,建立健全排水许可和排水审查制度,负责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负责推进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负责农业源的减排,制定畜禽养殖业污染整治规划计划,指导、检查和督促区畜禽养殖业污染整治工作,优先向纳入重点减排项目的养殖场(养殖小区)提供治理资金的扶植,及时准确提供污染减排核查核算所需的辖区畜禽养殖业、污水处理情况等统计资料和总结材料。
电力监管和公共事业部门负责配合对关闭、停产的违法排污企业进行停电限电和停水处置。
公安交警部门负责淘汰环保不达标的机动车,减少机动车尾气污染等。
监察机关负责加强纪律监督和减排工作中违法违规案件的责任追究。
各镇对本镇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负总责。
(二)强化污染治理,落实减排具体措施。
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减排项目的落实与检查,及时调度项目的进度,定期通报项目的进展情况。高度重视污水处理厂建设工作,研究制定有效措施,实行倒排工期,加快工作进度,努力实现2013年全区城市污水处理率不低于85%的目标。在污水处理厂建设和运行管理中,要重点抓好污水处理厂的提档升级,提高污水处理效率。要加大对城市污水管网的配套建设力度,大力提高污水管网的覆盖率,扩展污水收集管网服务范围,确保投运后的实际处理负荷1年内不低于设计能力的80%,2年内不低于90%。
(三)优化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
以环保专项行动和环境综合整治为抓手,强化重点减排企业的监督管理,持续加大执法力度,不断提高行业污染治理技术水平,降低污染物产生强度、排放强度,从根本上促进工业企业稳定达标排放。关停一批污染重、能耗高、效益差的企业,淘汰一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工艺和设备。对污染物排放不能实现达标或稳定达标排污的企业实施限期治理,治理期间限产、限排,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责令其停产治理。对减排工作进展迅速,成效显著的地区,在相关项目审批、用地指标、贷款发放等方面优先给予安排支持。
(四)严把企业环保准入审批关。
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标准,严把企业准入审批关,对没有完成排污总量控制指标和污染治理任务、没有环境容量的区域或行业暂停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所有新、扩、改建项目和区域性开发都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项目建成后,经项目环评单位核实符合环评文件的,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组织验收。凡未经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进行“三同时”竣工验收和批准的,不得投入生产或使用。同时,加大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力度,确保项目“三同时”的落实。
(五)继续加强污染物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建设。
着力加强三大体系建设。认真落实污染减排“三个办法”,尽快形成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全社会共同推进的污染减排工作格局。抓紧实施污染源自动监控、执法监督、监督性监测、信息传输与统计能力建设等重点项目,努力提高污染减排管理能力。健全和完善主要污染物总量和减排项目台帐,高度重视环境统计工作,明确专人负责,实行环境统计责任制,推进环境统计的法制化建设和科学化水平。做好污染物减排监测工作,对确定的国控、省控重点污染源,逐步安装在线监测装置,定期向社会公布其排污情况。建立健全污染物减排考核体系,认真落实减排工作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污染减排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并作为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
(六)强化重点减排工程月报台账制度。
为更好地***落实各项重点污染减排项目,更好地完成我区各项重点污染减排工程,建立重点减排工程月报台帐制度,各有关责任单位须安排一名信息联络员将进度于每月22号前上报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办公中心16号楼103室)。重点减排工程月报台账见附表2.
(七)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结合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建设宣传,进一步加大污染减排和环境保护工作的宣传力度,树立全民环保意识。要充分利用报纸和网络等多种媒体渠道,以电视专栏、网络专题等形式积极弘扬减排先进典型,曝光违法排污行为,督促企业加大投入,积极主动治理污染,减少污染物排放。大力普及环保知识,形成全社会共同节能减排的良好氛围。
***:1.金湾区2013年重点减排工程项目
2.金湾区重点减排工程月报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