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忱高效 以人为本 在实际工作中践行科学发展观
香洲区法院收到来自绥化的一封表扬信
近日,香洲区法院收到来自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绥化分行的一封表扬信,信中对香洲区法院在工作中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服务的做法给予了高度评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绥化分行因遗失《银行承兑汇票》而派员前往香洲区法院申请公示催告,香洲区法院书记员吴峰宇急当事人之所急,从当事人角度出发,以娴熟的业务和高度的敬业精神,积极协助审判人员快捷、高效的完成了相关工作。吴峰宇同志还加班起草《公示催告》,并帮助该行工作人员联系公告刊登事宜,使该公告于 信中写道,“,我行工作人员抵达贵院时,距离下班时间不足两小时。在这短暂时间里,贵院工作人员从接案、收费、受理,到审理、下达冻结通知以及拟定公示催告等程序一气呵成。真正做到了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展现了特区法律工作者良好的工作风范。……我们将倡导员工,学习吴峰宇先生的敬业精神和良好的职业操守,努力实践科学发展观,为金融事业健康发展作出贡献。”
香洲区法院在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要求全体干警紧密联系工作实际,以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为工作出发点,把工作是否有成效、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检验该项活动的标准。今年1-9月,香洲区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0754件,同比上升16.79%,结案数6725件,同比提高15.29%;各类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下降31%。这说明,在香洲区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极其突出、办公条件无法满足审判工作所需的情况下,香洲区法院今年收、结案数同比大幅度上升,各类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大幅度下降,来信来访等投诉率大幅度减少,充分说明广大干警工作作风得到了明显转变,工作积极性和工作热情得到了明显提高,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综合司法能力得到了明显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