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群胜副书记就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工作莅临香洲区法院进行调研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 坚决打好执行积案攻坚战
12月2日下午,区委副书记、区委政法委书记胡群胜、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援以及区委政法委副书记陈培宗等领导一行莅临香洲区法院,就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工作进行调研。香洲区法院院长黄智江、副院长陈志伟、执行局负责人景建辉和执行局副局长肖卫红、莫宇兴等参加了座谈会。
黄智江院就香洲区法院正在进行的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工作情况进行了汇报。黄智江院长说,香洲区法院高度重视此次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我们将在区委、区政法委统一领导下,克服一切困难确保清案任务的完成。但由于时间紧、任务重,香洲区法院在人员编制、经费保障等方面确实存在着现实困难。陈志伟副院长汇报说,按照最高院的统一部署,此次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实施时间为8个月,分四个阶段进行,达到三个目标,重点清理六类执行案件。香洲区法院执行局通过加班加点,对1997年12月31日前受理的全部执行积案进行了清理,目前已完成第一阶段要求的积案清理工作,对属于重点清理的六类案件的摸底清理工作也已初步完成。
执行局负责人景建辉对摸底清理工作进行了具体汇报。通过逐案排查,香洲区法院1997年12月31日前受理的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为1578件,标的额为66004万元;无可供执行财产的积案为7839件,标的额为275925.58万元。属于重点清理的六类案件共计714件,标的额为18679.1万元。香洲区法院已逐案进行了登记,并建立了执行积案台帐。
胡群胜副书记强调,对此次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大家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来提高思想认识,深刻理解开展此项活动的重大意义,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将集中清理积案活动作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重要举措来抓,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关于做好执行工作的***精神和部署要求上来,全力攻坚,确保我区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胡群胜副书记指出,现阶段法院要做好集中清理执行积案的工作方案,方案应包括基本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解决意见和建议以及具体执行方案。下一步要切实加强对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的组织领导,健全完善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尽快召开各有关单位参加的联席会议,严格制度落实、责任落实,加强司法宣传,在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中要注重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以及经济效果的有机统一。“打铁必须自身硬”,法院在集中清理执行积案中要注重自身队伍建设问题,加强廉政教育,工作中要讲方法、讲文明、讲效果,确保不出问题,确保此次集中清理执行积案任务的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