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关于深圳科技馆新馆选址地块规划设计要点的公示
为推进市“新十大文化设施”之一深圳科技馆(新馆)建设,我局研究提出项目地块规划设计要点,该事项已经规划主管部门审议通过,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予以公示:
一、规划设计要点
项目选址位于新湖街道办事处,规划光明大道(主干路)与光辉大道(次干路)交叉口西北侧,《光明中心区法定图则》(公示版)中规划地块用地面积66000平方米。具体规划设计要点如下:
1.用地面积:66000平方米;
2.土地使用性质:文体设施用地;
3.建筑面积:以发改可研批复面积为准;
4.容积率:-
5.建筑覆盖率:≤50%;
6.绿化覆盖率:宜大于30%;
7.建筑间距:满足《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及相关规划技术规范要求;
8.建筑限高:60米;
9.机动车停车位:配建小汽车停车位1000个、大巴停车位30个,考虑到景观效果,建议地下或半地下化处理;
10.建筑退让:东侧不少于12米,南侧不少于6米,西侧不少于12米,北侧不少于6米;
11.机动车出入口:东侧、南侧市政道路;
12.人行出入口:周边市政道路;
13.市政设施接口:给水、雨水、污水、燃气、电力、通讯接口与周边市政路协调对接;
14.海绵城市:根据《深圳市光明新区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为73%;
15.配套设施:项目选址地块规划配套轨道站出入口、充电站、社会停车场(库)、自行车停车场(库)、公共厕所,项目建设应按规划要求落实上述配套设施;
16.该地块建设须符合国家、省、市、区有关绿色建筑、低冲击相关规定,并应满足《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等相关规划及其他技术规范的要求;
17.项目应当按照《深圳市装配式建筑发展专项规划(2018-2020)》的要求实施装配式建筑,满足《深圳市装配式建筑评分规则》;
18.项目规划设计要求以最终《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为准。
二、展示方式与展示地点
本公示除在《深圳特区报》刊登外,同步在下列实地和网站公示:
(一)现场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一楼展厅(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一楼大厅(光明区华夏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
3.光明区美新路新湖街道办事处一楼
4.项目现场(地址:新湖街道办事处规划光明大道与光辉大道交叉口西北侧)
(二)网上展示
1.http://www.szgm.gov(光明区政府在线)
2.http://pnr.sz.gov.cn(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
3.http://pnr.sz.gov.cn/gm/(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网站)
三、展示时间
本次规划设计要点公开展示时间为30个自然日,自2019年10月13日至2019年11月11日。
四、公众意见征询
展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向我局提出意见或建议。提出意见或建议,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展示网站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
公众意见征询表请寄深圳市光明区华夏路土地储备大厦(我局地址)(邮编518132),注明“公众意见”字样。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19年11月11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将该规划设计条件及公众意见处理结果报批。
五、联系方式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联系人:杜工
联系电话:27403885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2019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