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度省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珠海名列全省第一
昨天是“六·五”世界环境日,广东省2002年度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以下简称“城考”)结果揭晓,珠海在全省21个地级市中总分名列第一,再次荣登榜首。这是自1990年我省实施城考制度以来,我市第9次获此殊荣。
“城考”制度主要是为深化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而实施的环境综合考核制度,指标包括大气环境、水环境、噪声环境、绿化、汽车尾气污染治理、城市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自然保护区建设、环保机构建设和环保投资等各方面,每年考核一次,从1990年开始实施,已成为评价城市整体环境的一项重要参数,每年的考核排序结果于6月5日在各新闻媒体上公布。我市第一次获第一是1990年上一次是2002年。
2002年我市围绕环境强市发展战略,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卓有成效,先后实施了前山河和磨刀门水道综合整治;实现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定点存放、专车运输和专炉焚烧的无害化处理;拱北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投入使用;实现香洲、吉大污水处理厂转让,香洲、吉大污水厂二期扩建及南区北区污水厂等环保项目市场化的顺利运作;全力推进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清洁生产;全面推广使用环保节能双高汽油,有效控制机动车尾气污染;开展“生态家园”十年植树绿化工程;积极建设淇澳岛红树林自然保护区;开展绿色社区和绿色学校建设。
2002年我市城市空气环境质量良好,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城市生活污水和空气质量较2001年继续提高。空气污染指数保持优良水平,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100%, 水体环境质量保持稳定,饮用水源水质良好,城考各项指标均达到较好水平,其中,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99.97%,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67.4分贝,汽车尾气达标率81.22%,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置率63.50%,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4.39%,自然保护区覆盖率10.69%,环境保护投资指数2.15%。城市环境综合评价名列全省第一,政府环保目标责任书考核连续五年被评为优秀。
由于环境保护成效显著,在最近的1998年至2002年广东省环境保护表彰活动中,我市被评为先进城市,市委书记方旋、副市长林行道和市环保局局长焦兰生获环境保护目标任期责任制考核组织奖,珠海市环保局还被评为广东省环境保护目标任期责任制先进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