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唐山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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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19日发表
(2014年12月25日唐山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唐山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唐山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15年1月27日召开。会议建议议程共七项:
一、听取和审议唐山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唐山市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书面)
批准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和批准唐山市2014年市本级预算及市总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市本级预算及市总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批准2015年市本级预算
四、听取和审议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唐山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通过唐山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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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5 11:23:14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