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区残联20202021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需求书
一、采购项目概况
根据中央、省、市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设立法律救助工作站等有关文件精神,及我区实际,区残联将继续采用“常驻法务人员+法律顾问”形式,拟聘请专业法律顾问团队,在日常工作中及时化解残疾人有关法律事务的疑惑,给予最直接的法律援助意见,提供贴心专业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保障辖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项目预算金额为21万元。
二、项目管理和服务要求
1.该项目的主要工作内容是为福田辖区户籍持证残疾人及其家属、残疾人工作者等开展专业法律服务相关工作,具体包括以下几项:
(1)根据采购人的需要随时提供专业法律指导和服务,确保采购人各项重大行政行为合法有效,涉法事务依法、依规、依程序开展;
(2)审核采购人提供的各项文件材料,并及时出具法律意见书;
(3)应邀参加采购人关于政策法规的政策研讨会和重大复杂案件的案例讨论会,遇有重大、疑难事件等,应派遣资深专业律师或合伙人律师参与处理,并提出专业法律建议;
(4)受采购人委托,参与处理采购人发生的一般性纠纷、疑难案例尚不具备诉讼条件之前的非诉讼谈判、协商和调解活动;
(5)应采购人要求发表授权律师声明、律师函或者做其他相关的说明;
(6)受采购人委托,签署、送达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7)应采购人要求,为其工作人员进行法治教育培训,每年不少于2次;
(8)派遣律师协助采购人开展“送法进社区”活动,免费提供残疾人法律宣传和咨询服务;
(9)指派两名专业法律从业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和联络员,其中联络员作为常住法务人员需现场办公,辅助采购人开展相关工作;
(10)项目完成后,应在合同约定的完成时间内进行项目结项总结,出具《项目结项报告书》,将本项目开展的服务活动纸质、电子文本及相关的文字资料提交给采购人。
2.投标人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具有相关项目运作经验,已入选福田区司法局法律服务项目预选供应商采购的中标供应商将予以优先考虑。
3.签订合同后,中选单位须向采购人提供详细的《项目方案书》,包含项目背景、总体目标、推进计划、经费预算、团队情况介绍等相关内容。
三、商务需求
1.服务期:2020年10月8日-2021年10月7日。
2.服务地点:福田区辖区内。
3.报价要求:
(1)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企业的利润。由企业根据采购文件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测算投标报价;一经中选,报价总价作为中选单位与采购人签定的合同金额,合同期限内不做调整;
(2)投标人应根据本企业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但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报价投标;
(3)投标人的报价不得超过财政预算限额;
(4)投标人的报价,应是本项目采购范围和采购文件及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并以响应人最终提出的综合单价或总价为依据;
(5)除非采购人通过修改采购文件予以更正,否则,投标人应毫无例外地按响应文件所列的清单中项目和数量填报综合单价和合价。响应人未填综合单价或合价的项目,在实施后,将不得以支付,并视作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有价款的综合单价或合价内;
(6)投标人应先到项目地点踏勘以充分了解项目的位置、情况、道路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服务期限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7)投标人不得期望通过索赔等方式获取补偿,否则,除可能遭到拒绝外,还可能将被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并可能影响其以后参加政府采购的项目投标。各响应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报价的风险。
4.付款方式:中选单位与采购人签订正式的项目合同后三个月内,拨付该项目合同金额的30%;中选单位与采购人签订正式的项目合同六个月后,拨付该项目合同金额的40%;项目结项验收通过后,拨付该项目合同金额的30%。
5.履约担保金:(由双方协商)
6.违约责任:(根据用户方提供情况制定)
7.其他:中标单位必须对项目所涉及的相应内容、数据予以保密。
8.响应截止时间:2020年9月27日。
9.请将以下资料于响应截止时间前送至区残联(联系电话:0755-83925022,地址:福田区梅林梅坳七路福康之家101室)
(1)投标单位简介,含相关资质和已做的优秀、成功案例;
(2)投标单位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3)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项目方案(含项目背景、总体目标、推进计划、经费预算、团队情况介绍等)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