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国土委光明管理局关于石岩水库面源污染控制工程涉及基本生态控制线事宜的通告
宝安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负责建设的“石岩水库面源污染控制工程”部分用地位于我市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内。现按照《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予以公示(示意图见***):
石岩水库面源污染控制工程位于玉塘街道办事处,石岩水库西北侧原石岩湖度假村内,主要目的是为解决石岩度假村周边雨污混流的情况。建设内容包括在石岩湖度假村周边新建700mm*600mm-1000mm*1200mm截水沟将山体雨水截流至石岩水库,新建DN800雨水管将弘源寺雨水接入星湖路现状市政雨水箱涵,新建DN400污水管将弘源寺污水接入星湖路现状DN400市政污水管。该项目属于“市政公用设施”。《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第十条规定:市政公用设施建设项目可在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建设。
本通告公示期7个自然日(2018.12.15-2018.12.21)。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联系我局。本通告除在《深圳商报》刊登外,同步在下列网站公布:
1. http://www.szpl.gov.cn(市规划国土委网站)
2.http://gm.szpl.gov.cn(我局网站)
联系人:黄聪
联系电话:23466694、29937902(传真)
联系地址:光明区华夏二路土地储备大厦(邮编518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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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规划国土委光明管理局
2018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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