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妇幼保健院关于紧急采购第三方检测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服务的公告
各第三方医学检验实验室:
根据深圳市龙岗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做好龙岗区疫情防控全员核酸检测第三方检测力量储备工作的通知》要求,龙岗区卫生健康局指示由我院牵头紧急采购一批第三方检测机构,以应对大规模核酸检测工作,具体核酸检测任务由龙岗区卫生健康局统一调度安排。紧急采购相关内容及要求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第三方检测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服务。
(二)项目报价。
各投标单位根据财政部门相关规定以及耗材和试剂市场价格,自主报价本项目服务费用(报单价:元/人份,报价表详见***1)。
评标阶段采购方可就投标单位报价进行洽谈,中标单位最终定价以评标时谈判价为准。
中标单位应当在耗材和试剂市场价格下调时作相应的价格调整并执行新的价格,市场价格已有调整但中标单位未做调整并执行的按中标单位违约处理。
(三)项目内容。
本项目所指核酸检测服务只针对新冠病毒大规模核酸检测和应急核酸检测。根据龙岗区卫生健康局的统一调度安排,确定具体检测任务,落实包括采样管等耗材储备和供应、采样点收取标本、专人专车运送标本至检测实验室、上传结果至信息系统、出具检测报告等核酸检测全流程、一体化服务。
(四)合同履行期限。
1.本项目合同期为1年,该项目为长期服务项目,采购方对中标方总体服务质量满意的,可续签合同1年,合同总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2.当有以下情形时,采购单位可单方面终止该服务项目:
(1)国家、省、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等政府部门宣布新冠疫情结束。
(2)上级部门政策调整不允许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核酸检测工作。
(3)其他不可控因素导致该服务无法继续开展。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一)基本资质。
1.投标人必须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合格来源国”)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具备从事医学检验、检测的资质,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3.投标人有市级及以上卫生健康部门备案的二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
4.投标人实验室必须具有临床检验中心颁发PCR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技术审核验收合格证书。
5.投标人有参加国家卫生健康委临检中心或广东省临检中心组织的室间质评,且获得室间质量评价合格证书。
6.投标人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
7.投标人检验实验室需拥有专业的核酸检测技术人员和仪器设备,可提供专业的核酸检测服务。
8.投标人能提供采样管等耗材配送、标本冷链运输的物流服务。
9.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网(http://www.zfcg.sz.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10.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11.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二)核酸检测服务能力。
1.接收龙岗区卫生健康局调度安排的任务后,能提供采样管和采样拭子、条形码(一式两份)等与核酸检测项目相关的耗材(含附属物等)。
2.在龙岗区卫生健康局的统一调度安排下,根据采样点、采样量、收样时间,安排足够的收样人员驻点收样,并安排专人专车运送样本到检测实验室(保证冷链运输)。
3.标本收取后按照龙岗区卫生健康局要求的时间完成检测,并上传结果至龙岗区卫生健康局指定系统(目前是广东省新冠病毒检测信息系统),同时按需出具检测报告(能提供电子版,按需提供纸质版)。
4.要求投标人使用有医疗注册证、灵敏度高、特异性好的检测试剂,严格按相关检测规范进行检测,保证不漏检、不错检,确保检测结果准确可靠。
5.投标人承诺可提供的日检测量不少于10000管,并优先完成采购单位的核酸检测任务。
说明:凡是参加本次投标的单位,应遵守《龙岗区卫生计生单位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规定(试行)》。参加本次投标的行为视为投标单位对该管理规定全部内容和条款的接受。如投标单位违反该管理规定的,招标单位及相关主管部门有权按照该管理规定的相关内容执行(如对不诚信行为进行诚信档案的污点或扣分登记、对登记情况予以公示等),投标单位无权向招标单位及相关主管部门追究经济赔偿责任或其他法律责任。
三、投标应提交材料
(一)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三)法人授权书、业务员身份证复印件。
(四)投标单位报价表。
(五)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技术人员清单(模板见***2)。
(六)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仪器设备清单(模板见***3)。
(七)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试剂耗材储备情况(模板见***4)。
(八)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实验室平面图图纸。
(九)实验室备案材料、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技术审核验收合格证书、室间质评合格证书、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证明材料。
(十)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非政府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声明函(格式自拟)。
(十一)新冠病毒核酸大规模筛查实施方案、应急预案(格式自拟)。
(十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检验方案(格式自拟)。
(十三)服务器检测能力承诺书、服务期满后的服务承诺书(格式自拟)。
(十四)参加新冠病毒大规模筛查相关合同或协议(非必须提供材料)。
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公章(一式八份),用文件袋密封,密封封面注明所提供资料目录、报送单位名称、报送人姓名和联系电话,并将材料清单粘贴在文件袋封面,密封处须加盖单位公章。
四、投标时间及地点
(一)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1年10月19日至2021年10月21日(工作日8:00-12:00,14:00-17:00,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妇幼保健院医务科(住院部1602室)。
(三)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139****3504或0755-28933069。
五、开标洽谈时间和地点
(一)洽谈时间:2021年10月22日(星期五)10:00。
(二)洽谈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妇幼保健院体检综合楼2楼阳光采购室(龙岗区龙城街道爱龙路6号)。
六、定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标准见***5)。评标前不公开采购数量,采购方根据上级部门指示及实际需求评判采购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数量,若采购数量不及预期,按采购需求和资质要求以及评标专家意见确定中标单位。
七、中标结果公示
中标结果将在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网站及龙岗区卫生健康局官网公示3个工作日,如无质疑,各区属公立医院将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未入围的单位不再另行通知。
八、温馨提示
(一)各投标单位如提供虚假材料,移交上级有关部门处理并列不良记录名单,三年内不得参与我院招投标。
(二)请各投标单位委派人员(需熟悉或精通单位核酸检测业务)携相关证明材料前来我院参加开标洽谈(若委派人员为提交标书资料时的委托授权人员,即携身份证前来参加即可;若委派人员为单位新安排人员,须出示单位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
(三)当出现应标单位不足3家或开标评标时到场单位不足3家的情况,直接转为现场谈判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
1.投标单位报价表
2.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技术人员清单(模板)
3.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仪器设备清单(模板)
4.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试剂耗材清单(模板)
5.第三方检测机构核酸检测服务采购评分表
深圳市龙岗区妇幼保健院
2021年10月19日
相关***:
***1.投标单位报价表.docx
***2.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技术人员清单(模板).docx
***3.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仪器设备清单(模板).docx
***4.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试剂耗材清单(模板).docx
***5.第三方检测机构核酸检测服务采购评分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