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市公安局空调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增城市公安局空调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CZ2014-0515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各有关供应商:
我中心就2014年8月21日发布的采购文件内容作如下澄清、修改和补充。
一、 更正事项、内容
“第二章 采购人需求”第二点“招标要求”修改如下:
(一) 序号1“1匹单冷分体式挂机”的制冷量改为“≥2600W”,EER值改为“ ≥ 3.50”。
(二) 序号3“2匹单冷分体式柜机”的制冷量改为“≥5100W”,删除“性能系数≥3.79”。
(三) “招标要求”中的“能效比≥2级”均改为“能效等级≥2级”。
二、 开标时间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不变。
三、 更正日期:2014年9月12日
四、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 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称:增城市公安局
联系地址:增城市荔城街府佑路99号
联系人:冯先生 联系电话:(020) 32858033
(二)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邮编:510630
招标文件咨询联系人:陈*** 电话:(020) 28866119 传真:(020)2886***14
此更正文件为《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招标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请供应商于2014年9月17日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回执传真回本中心,以确认收到本公告。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4年9月12日
Fax to: 陈***、288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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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执
我方已收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2014年9月12日发布的《CZ2014-0515增城市公安局空调设备采购项目更正公告》,并同意不改变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单位名称:
单位盖章:
经 办 人:
日 期:2014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