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3月西安市地区优秀人才和实用储备人才(DE类)分类评价认定结果(总第17批)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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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3年07月22日发表
按照《西安市地区优秀人才和实用储备人才分类评价确认办法》(市人社发〔2022〕29号)和《西安市D、E类人才分类认定办法(试行)》(市人社发〔2017〕243号)文件要求,现对2023年3月西安市地区优秀人才和实用储备人才(D、E类)分类评价认定结果(总第17批)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4月3日至4月10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西安阎良国家航空高技术产业基地人才服务中心反映情况。
联系电话:029-89083705
***:西安市地区优秀人才和实用储备人才(D、E类)分类评价认定结果信息表(总第17批).xls
西安阎良国家航空高技术产业基地人才服务中心
2023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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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2 15:30:33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