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扳手毁掉夫妻情分法律严惩家暴丈夫
近日,市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江某有期徒刑九个月。据悉,事情起因是某夫妻因处理离婚事宜发生矛盾,丈夫痛下毒手,持铁扳手将妻子打至骨折。
事缘:重男轻女
江某与妻子刘某结婚后,夫妻感情一向较为和睦,但是女儿出生后,江某受重男轻女观念影响,脾气越来越暴躁,常为家庭琐事打骂刘某,为此刘某曾多次报警处理,2011年江某更因殴打妻子至轻微伤而被行政拘留。
去年3月,江某起诉离婚,但因抚养费的问题一直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导致夫妻矛盾持续升级。去年3月31日早上,江某携带铁扳手到刘某上班必经的公交车候车亭等候,当刘某经过时即上前争吵。争吵中,江某拿出随身携带的铁扳手向刘某砸去,刘某躲闪不及摔倒在地,失去理智的江某不顾刘某的哀嚎,持铁扳手对被害人四肢进行殴打,致其右侧腓骨上段骨折。事后经法医鉴定,刘某伤势为轻伤。去年4月1日,江某向公安机关投案。案件审理过程中,刘某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起诉称由于被告人江某的故意伤害行为致其受伤,要求江某赔偿损失。
判决:赔钱坐监
法院审理后认为,江某因家庭矛盾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被告人江某投案后具有自首情节,依法予以从轻处罚。被告人江某与刘某虽未解除婚姻关系,但已两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且两人分居多年,双方财产具有相对的独立性。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江某有期徒刑九个月。同时,依据相关法律判决被告人江某赔偿刘某21656.12元。宣判后江某悔不当初。
法官寄语:以和为贵
据了解,经办法官建议夫妻双方能够冷静处理婚姻中的矛盾和冲突,万事以和为贵。俗话说“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即使婚姻走到“亮红灯”的地步,也应通过正常的法律途径解决。而家暴,并不是两口子关起门来自家的事儿,如果情节严重,触犯刑律则可能被以故意伤害罪、虐待罪等定罪处罚。同时,该法官提醒广大女性在遭受家暴时,不要忍气吞声,而应注意保存相关证据,适时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记者黄雅婷 通讯员李静敏 周欢欢 陈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