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对***申报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报送申报资料有关问题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为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减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报送纸质申报资料的负担,根据《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重新修订的<广东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办法>的通知》(粤国税发〔2009〕115号,以下简称“通知”)和《关于广东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2 年 12 号,以下简称“省局公告”)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局税收工作实际,制定《关于对***申报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报送申报资料有关问题的公告》,现将《公告》解读如下:
一、《公告》出台背景是什么?
根据《通知》规定,我局对使用电子申报软件制作完整申报电子文件,进行前台申报的纳税人,实行只收取纸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措施,实施两年多的时间里,大幅减少了纳税人纸质资料的报送数量,减负和环保效应显著。同时,也大幅减少了税务机关纸质资料扫描、归档的工作量。《省局公告》发布后,由于《省局公告》没有将《通知》中的资料报送要求再次明确,营改增的新增纳税人对《通知》的要求不清楚,按公文规范的做法,决定将***申报增值税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资料报送有关要求通过《公告》明确。
二、《公告》的制定依据是什么?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重新修订的<广东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办法>的通知》(粤国税发〔2009〕115号)和《关于广东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2 年 12 号)的有关规定。
三、《公告》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申报增值税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四、《公告》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公告》主要对***进行正常和补充申报的一般纳税人,纸质申报资料报送的要求。其中: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需将纸质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一式两份),及全部必报资料(省局公告所列的,下同)的电子数据,一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其余必报资料不需纸质报送。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因申报有误等原因***进行补充申报,需报送纸质的所有必报资料,不需报送必报资料的电子数据。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推广应用出口退(免)税网上正式申报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更新日期:2012-08-15 来源:广州市国家税务局 作者:进出口税收管理处
一、背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规定,税务机关应当建立、健全纳税人自行申报纳税制度,因此我局拓宽出口退(免)税的申报途径,减少纳税人往返税务机关办税的次数。
二、目的:优化纳税服务,提供多元化办税服务。
三、启用时间:2012年7月1日起。
四、出口退(免)税网上正式申报的开通时间:出口退(免)税网上正式申报只能在每月14日前(逢节假日顺延)进行,每日的开通时间为6:00——24:00。逾期不再受理纳税人网上正式申报业务。
五、出口企业逾期未申报和因各种原因导致网上正式申报不成功的,应在当月出口退(免)税申报期内按现行***申报要求,携带有关申报资料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