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叶洁珍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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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13日发表
番人社〔2011〕59号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属各有关单位:
叶洁珍等同志任职试用期满,经区政府研究决定:
叶洁珍同志转正任区行政办(区接待办)副主任,任职时间从2010年6月1日起计算;
郭铭威同志转正任区行政办(区接待办)副主任,任职时间从2010年6月1日起计算。
广州市番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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