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司法局抓好法治乡村建设助力全面乡村振兴
10月11日上午市委依法治市办副主任、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杨忠一行莅临我县调研“乡村治理”建设工作,并召开了座谈会。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邓奎松出席座谈会,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科科长卢辉强,市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科长吴彤,以及县委政法委网格化服务监管中心、司法局、民政局、长岭镇等相关单位的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上,参会人员围绕“乡村法治建设”工作的做法及成效、当前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打算踊跃发言。
新宁镇圆井眼村主任江家旭谈到:“法治乡村”建设就是要解决好“三农”问题,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一是要建立乡村治理领导体制机制、切实发挥好农民在乡村治理中的主体作用;二是要发展乡村产业、村集体经济,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进村庄基础设施建设,保护生态环境,塑造文明乡风;三是要利用交通便利发展产业;四是要转变农民“不求上进”的整体思想观念。
长岭司法所所长卢宣合谈到:司法所在司法行政职能的最前沿,要做到3个主动:一是要主动帮助乡镇合同审查、主动宣传法律政策;二是要主动介入村支两委学法计划,帮助制定学法计划;三是要主动调节矛盾,围绕乡村振兴营造良好的和谐稳定的法治氛围。
县民政局基层政权股唐伦辉同志围绕当前乡村治理过程中的问题进行了发言:一是部分村(社区)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一些条款制定得不够规范,内容没有结合本村(社区)实际,征求群众意见的广度和深度不够,制度执行难;二是部分村(社区)自治组织建设不够完善,有些自治组织形同虚设,一些重大事项的议事、公开、监督等程序流于形式。
长岭镇副镇长黄德恒围绕“创新为民服务体系,实现区域共建共享”试点主题进行了发言:今年以来,长岭镇围绕“乡村治理”工作,积极开展“有事请找我”和“区域联建”两大活动。一是开展“有事请找我”工作,积极探索依托传统院落、农村商店、村民聚居点等,通过建立镇、村、社三支乡村治理人才队伍,构建镇、村、社三级为民服务体系,实现政策咨询身边就有明白人、涉农事务一次就办成,矛盾化解村社就能行的为民服务新体系。真正让老百姓感受到门易进、笑脸迎;事易办、有温情;干部好,感党恩。二是开展“区域联建”工作,针对各村村支两委干部强弱有别,村域产业发展不均,社会治理参差不齐,群众满意度相差巨大的现状,开展以“强组织、转作风、促发展、解民忧”为主题的区域联建活动,探索将地域相连、地貌相似、地力相同的村联合起,通过干部队伍联训、基础设施联建、产业发展联合、矛盾纠纷联调等多种方式,实现区域内基层组织领导有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主导产业协作共兴、生态环境联防连治、公共服务共建共享。
县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晓勇同志在发言中谈到:国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主要体现在“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这20个字上面,其中产业兴旺是核心、生态宜居是根本、乡风文明是基础、治理有效是关键、生活富裕是目标。而我们司法行政系统要结合自身工作,着力在治理有效方面下功夫、出成效。要坚持创新机制抓治理,加强司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机制和警民共治法治体系;要坚持加大法治宣传抓治理,积极组建普法讲师团和志愿者服务团,引导群众熟悉政策,转变观念;要坚持树立典型抓治理,持续推广和完善我县已经挖掘的“三人四级矛调机制”、“五访四谈三结合”、“五有五分类”等典型治理经验;要坚持深化五治抓治理,重点推进“自治、法治、德治”有机集合,实现共同发展;要坚持更新观念抓治理,不断树立和巩固法治思维,营造尊法守法学法用法的良好法治环境;要健全法治制度建设抓治理,不断深化行政执法改革和法律顾问制度;要坚持公正司法抓治理,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要坚持转变方式抓治理,不断创新管理方式,加强经验总结提炼,确保基层治理有亮点、有特色、有实效。
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科科长卢辉强围绕乡村治理从“村法治阵地建设情况”、“司法救济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的有效形式”、“人民调解、诉调对接、诉源治理情况”、“法律顾问作用发挥情况”等六个方面对我县下步乡村治理工作提出了具体的指导意见,并鼓励大家要结合实际,进一步巩固和挖掘各类典型经验。
讨论发言后,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邓奎松对乡村治理工作讲了很好的意见,干好乡村治理工作关键在三点,一是要抓好落实,把所讲所思在基层逐一实现;二是要创新形式,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创新开展工作;三是要勤于总结,形成可推广的经验。
最后,市委依法治市办副主任、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杨忠对此次座谈会给予了充分的肯定,表示大家的发言既有针对性、又很接地气,完全超出了预期。同时传达了市委副书记徐芝文书记要求“以法治为抓手,推进平安乡村建设”的***。并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抓住关键少数;二是要建章立制;三是要树立典型示范;四是要严格执行考核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