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埔区民政局关于区救灾物资储备仓库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广州市黄埔区民政局现就区救灾物资储备仓库装修改造并进行工程公开招标,现将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标单位:广州市黄埔区民政局
二、工程名称:黄埔区救灾物资储备仓库装修工程
三、建设地点:黄埔区伴河路96号三栋4层
四、施工工期:25天(日历天)
五、建设规模:总投资人民币10万元以内
六、工程概况:本工程为通云科技有限公司三栋四楼进行装修改造,具体以施工图、工程清单为准。
七、资金来源:区财政预算
八、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项目措施费包干。
九、质量标准:合格
十、投标人资格:投标人具有合法资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十一、提交资料
(一)企业法人代表证明书及具有法人签名及盖章的被委托人有效授权书等原件;
(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原单位盖章确认);
(三)施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1)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2)建造师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3)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以上各项资料须按顺序排列,装订成册,并由被授权人面交(携带本人身份证)。
十二、报名、递交投标文件与开标时间
(一)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8月8日(星期一)16时00分;
(二)报送报名文件的时间和地点:2016年8月1日9时00分至2016年8月8日16时00分;汇星路81号人防楼903室:
(三)勘察现场及答疑时间:另行通知;
(四)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请留意手机信息,保持畅通。
十三、定标方式及原则
我局将组成3人(包含)以上评标小组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考评,超过10万元的标书视为废标,以最接近平均价的确定为第一中标人。如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招标人可以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招标人根据评标小组的推荐中标意见在黄埔信息网发布中标公示,期限3天,如无异议,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单位接到中标通知后应按招标人的要求签订施工合同,同时立即入场开工。
联系人:谢先生 刘先生 联系电话:82112097
广州市黄埔区民政局
2016年07月26日
***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致:
兹证明, 先生/女士,在我单位任 职务,为我单位法定代表人,其签名/私章式样为 ,特此证明。
公司全称(公章):
日期:
附:该代表人住址: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电 话:
备注:非法人单位或法人单位的分支机构使用本证明书时,则法定代表人为该非法人单位或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上载明的负责人。
授 权 委 托 书
致: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我公司与贵单位就有关广州市黄埔区救灾物资储备仓库装修工程的往来事宜进行磋商、谈判、并与贵单位签署相关合同及其***和其它相关文件,跟进和处理该工程合同/文件履行过程中的相关事宜。无论 先生/女士是以其自己的名义还是以我公司的名义经办前述事宜,因此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我公司与 先生/女士承担连带法律责任。
本授权委托书一经我公司签署并送达贵单位,即构成对我公司及 先生/女士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并作为现在或将来我公司向贵单位服务过程中所签署的任何书面文件的一部分而予以遵照执行。
除非本公司另行书面通知贵单位并征得贵单位书面确认,本授权委托书长期有效。
被授权人签名/私章式样为:
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
特此证明。
公司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私章:
日期:
备注:法定代表人签名/私章必须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上所提供的式样一致
***2:
黄埔区救灾物资储备仓库装修工程
投 标 书
本工程投标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
投标总报价: (元)(大写 )
投标工期:XX个日历天
承包方式:总价大包干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拟委派的工程负责人姓名: ,技术职称:
投 标 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或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