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邻水县人民医院停车场收费标准的通知
邻水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
邻发改价格〔2019〕1号
关于邻水县人民医院停车场收费标准的通知
邻水县人民医院:
你院《关于医院停车场收费标准的申请》(邻医〔2019〕22号)已收悉。为规范医院内停车秩序,缓解停车难的矛盾,根据《四川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相关规定,结合毗邻县市收费水平,经研究,现将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费标准
1.中小型客车、轿车、微型货车:
半小时以内免费停放;
半小时至1小时内2元;
1小时至2小时内3元;
2小时至3小时内4元;
3小时至4小时内5元;
4小时至5小时内6元;
5小时至8小时内7元;
8小时至12小时内8元;
12小时至16小时内10元;
16小时至24小时内15元。
2.机动三轮车、两轮摩托车:
白天(7:0020:00)1元/辆次;
夜间(20:00次日7:00)2元/辆次。
二、免收范围
1.公安、消防、抢险、检修、救护、环卫、军用等特种车辆执行公务时停放;
2.临时上下客人的出租车辆(以30分钟为限);
3.国家政策规定免收的。
三、执行时间
上述收费标准从2019年2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两年,期满前重新申请核定收费标准。
四、其他事项
1.上述收费标准为最高限价,严禁上浮。
2.你院收文后按要求在停车场醒目位置设立收费公示牌,公示收费项目与标准,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并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监督检查。
3.试行中有任何问题及时反馈至我局,若上级有新规定从其规定。
邻水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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