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山东寿光1116重大火灾事故通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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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04日发表
发文单位:市级 综合协调科
揭安委办明电〔2014〕30号
转发关于山东寿光1116重大火灾
事故通报的通知
各县(市、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现将《广东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山东寿光1116重大火灾事故通报的通知》(粤安办明电[2014]50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揭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12月3日
相关***:
揭安委办明电[2014]30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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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2 20:43:14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