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发展和改革局转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快推进污水处理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市、区)发改局:
现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快推进污水处理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105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从2016年3月份起,每月1日前,未完成国家规定污水处理收费调整标准的县(市、区)及所属重点建制镇需将上月情况汇总至《2016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调整工作进展情况》,并将纸质材料及电子文档一并报送市发改局价格管理科。
揭阳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6年2月29日
(联系人:郑玩龙 电话:0663-8768515 传真:0663-8768515
电子邮箱:jywjjgk@126.com )
抄 送:市府办 ,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国资委,市“两 费”征收管理中心 |
揭阳市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16年2月29日印发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省转发文:http://www.gddpc.gov.cn/zwgk/tzgg/jggg/201602/t20160217_3481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