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 内容 | 公开 依据 | 公开 时限 | 公开 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表示必选项,“□”表示可选项)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 群体 | 主动 | 依申请 | 市级 | 县级 | ||||||
1 |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 | 随地吐痰、便溺,乱扔果皮、纸屑和烟头等废弃物 |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2.执法程序或行政强制流程图; 3.执法依据; 4.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5.咨询、监督投诉方式; 6.处罚决定; 7.救济渠道。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7个工作日内。 | 封开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县城管局公示栏 | √ | √ | √ | |||
2 | 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或者未经批准张挂、张贴宣传品等 | √ | √ | √ | |||||||||
3 | 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街道的临街建筑物的阳台和窗外,堆放、吊挂有碍市容的物品 | √ | √ | √ | |||||||||
4 | 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倾倒垃圾、粪便 | √ | √ | √ | |||||||||
5 | 不履行卫生责任区清扫保洁义务或者不按规定清运、处理垃圾和粪便 | √ | √ | √ | |||||||||
6 | 运输液体、散装货物不作密封、包扎、覆盖,造成泄漏、遗撒 | √ | √ | √ | |||||||||
7 | 临街工地不设置护栏或者不作遮挡、停工场地不及时整理并作必要覆盖或者竣工后不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 | √ | √ | √ | |||||||||
8 | 饲养家畜家禽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 | √ | √ | √ | |||||||||
9 | 未经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擅自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影响市容 | √ | √ | √ | |||||||||
10 | 未经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影响市容 | √ | √ | √ | |||||||||
11 | 未经批准擅自拆除环境卫生设施或者未按批准的拆迁方案进行拆迁 | √ | √ | √ | |||||||||
12 | 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 | √ | √ | √ | |||||||||
13 | 损坏各类环境卫生设施及其附属设施 | √ | √ | √ | |||||||||
14 |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 | 单位和个人未按规定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 |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2.执法程序或行政强制流程图; 3.执法依据; 4.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5.咨询、监督投诉方式; 6.处罚决定; 7.救济渠道。 |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封开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封开县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 |||
15 | 未按照城市生活垃圾治理规划和环境卫生设施标准配套建设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 √ | √ | √ | |||||||||
16 | 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投入使用 | √ | √ | √ | |||||||||
17 | 未经批准擅自关闭、闲置或者拆除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场所 | √ | √ | √ | |||||||||
18 | 随意倾倒、抛洒、堆放城市生活垃圾 | √ | √ | √ | |||||||||
19 | 未经批准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或者处置活动 | √ | √ | √ | |||||||||
20 | 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的企业在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生活垃圾 | √ | √ | √ | |||||||||
21 | 从事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的企业不按照环境卫生作业标准和作业规范,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清扫、收运城市生活垃圾 | √ | √ | √ | |||||||||
22 | 从事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的企业未将收集的城市生活垃圾运到县人民政府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认可的处置场所 | √ | √ | √ | |||||||||
23 | 从事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的企业清扫、收运城市生活垃圾后,未对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及时保洁、复位,清理作业场地,保持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和周边环境的干净整洁 | √ | √ | √ | |||||||||
24 | 从事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的企业用于收集、运输城市生活垃圾的车辆、船舶未做到密闭、完好和整洁 | √ | √ | √ | |||||||||
25 | 从事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的企业未按照规定处理处置过程中产生的污水、废气、废渣、粉尘等,防止二次污染 | √ | √ | √ | |||||||||
26 | 从事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的企业未按照所在地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接收生活垃圾 | √ | √ | √ | |||||||||
27 | 从事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的企业未按照要求配备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设备、设施,保证设施、设备运行良好 | ■封开县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 ||||||||
28 | 从事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的企业未保证城市生活垃圾处置站、场(厂)环境整洁 | √ | √ | √ | |||||||||
29 | 从事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的企业未按照要求配备合格的管理人员及操作人员 | √ | √ | √ | |||||||||
30 | 从事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的企业未对每日收运、进出场站、处置的生活垃圾进行计量,或未按照要求将统计数据和报表报送所在地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 | √ | √ | √ | |||||||||
31 | 从事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的企业未按照要求定期进行水、气、土壤等环境影响监测,或未对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性能和环保指标进行检测、评价,或未向所在地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报告检测、评价结果 | √ | √ | √ | |||||||||
32 |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 | 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的企业,未经批准擅自停业、歇业 |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2.执法程序或行政强制流程图; 3.执法依据; 4.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5.咨询、监督投诉方式; 6.处罚决定; 7.救济渠道。 | 《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7个工作日内。 | 封开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 √ | √ | ||||
33 |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 | 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 |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2.执法程序或行政强制流程图; 3.执法依据; 4.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5.咨询、监督投诉方式; 6.处罚决定; 7.救济渠道。 |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7个工作日内。 | 封开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 √ | √ | ||||
34 | 将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垃圾 | √ | √ | √ | |||||||||
35 | 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 | √ | √ | √ | |||||||||
36 | 建筑垃圾储运消纳场受纳工业垃圾、生活垃圾和有毒有害垃圾 | √ | √ | √ | |||||||||
37 | 施工单位未及时清运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造成环境污染 | √ | √ | √ | |||||||||
38 | 施工单位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处置 | √ | √ | √ | |||||||||
39 | 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在运输建筑垃圾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建筑垃圾 | √ | √ | √ | |||||||||
40 | 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 | ■封开县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 ||||||||
41 | 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 | √ | √ | √ | |||||||||
42 | 处置超出核准范围的建筑垃圾 | √ | √ | √ | |||||||||
43 | 任何单位和个人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 | √ | √ | √ | |||||||||
44 |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 | 擅自占用城市公厕规划用地或者改变其性质 |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2.执法程序或行政强制流程图; 3.执法依据; 4.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5.咨询、监督投诉方式; 6.处罚决定; 7.救济渠道。 | 《城市公厕管理办法》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7个工作日内。 | 封开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 √ | √ | ||||
45 | 建设单位经批准使用的土地含有城市公厕规划用地的,建设单位未按照城市公厕规划和城市人民政府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修建公厕,并向社会开放使用 | √ | √ | √ | |||||||||
46 | 未按分工负责城市公厕的建设和维修管理 | √ | √ | √ | |||||||||
47 | 影剧院、商店、饭店、车站等公共建筑没有附设公厕或者原有公厕及其卫生设施不足的,未按照城市人民政府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新建、扩建或者改造 | √ | √ | √ | |||||||||
48 | 公共建筑附设的公厕及其卫生设施的设计和安装,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标准 | √ | √ | √ | |||||||||
49 | 对于损坏严重或者年久失修的公厕,有关单位未按照分工负责建设和维修管理,或在拆除重建时未先建临时公厕 | √ | √ | √ | |||||||||
50 | 独立设置的城市公厕竣工时,建设单位未通知城市人民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其指定的部门参加验收;将验收不合格的独立设置的城市公厕交付使用 | √ | √ | √ | |||||||||
51 | 在公厕内乱丢垃圾、污物,随地吐痰,乱涂乱画 | √ | √ | √ | |||||||||
52 | 破坏公厕设施、设备 | √ | √ | √ | |||||||||
53 | 未经批准擅自占用或者改变公厕使用性质 | ■封开县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 ||||||||
54 |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 | 户外广告发布者和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者未加强日常维护管理,保证户外广告及其设施整洁、完好、美观,或对画面污损、严重褪色、字体残缺、照明或者电子显示出现断亮或者残损的,未及时更新维护 |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2.执法程序或行政强制流程图; 3.执法依据; 4.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5.咨询、监督投诉方式; 6.处罚决定; 7.救济渠道。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7个工作日内。 | 封开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 √ | √ | ||||
55 |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 | 道路两侧和广场周围的店铺未入室经营,超门窗进行室外生产、施工、作业、堆放、促销、经营、展示、宣传等活动。 |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2.执法程序或行政强制流程图; 3.执法依据; 4.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5.咨询、监督投诉方式; 6.处罚决定; 7.救济渠道。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7个工作日内。 | 封开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 √ | √ | ||||
56 | 市政公用管理 | 擅自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 |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2.执法程序或行政强制流程图; 3.执法依据; 4.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5.咨询、监督投诉方式; 6.处罚决定; 7.救济渠道。 |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7个工作日内。 | 封开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 √ | √ | ||||
57 | 市政公用管理 | 未取得设计、施工资格或者未按照资质等级承担城市道路的设计、施工任务 |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2.执法程序或行政强制流程图; 3.执法依据; 4.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5.咨询、监督投诉方式; 6.处罚决定; 7.救济渠道。 |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7个工作日内。 | 封开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 √ | √ | ||||
58 | 未按照城市道路设计、施工技术规范设计、施工 | √ | √ | √ | |||||||||
59 | 未按照设计图纸施工或者擅自修改图纸 | √ | √ | √ | |||||||||
60 | 擅自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城市道路 | √ | √ | √ | |||||||||
61 | 承担城市道路养护、维修的单位未定期对城市道路进行养护、维修或者未按照规定的期限修复竣工,并拒绝接受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 | √ | √ | √ | |||||||||
62 | 未对设在城市道路上的各种管线的检查井、箱盖或者城市道路附属设施的缺损及时补缺或者修复 | √ | √ | √ | |||||||||
63 | 未在城市道路施工现场设置明显标志和安全防围设施 | √ | √ | √ | |||||||||
*** | 占用城市道路期满或者挖掘城市道路后,不及时清理现场 | √ | √ | √ | |||||||||
65 | 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不按照规定办理批准手续 | √ | √ | √ | |||||||||
66 | 紧急抢修埋设在城市道路下的管线,不按照规定补办批准手续 | ■封开县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 ||||||||
67 | 未按照批准的位置、面积、期限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或者需要移动位置、扩大面积、延长时间,未提前办理变更审批手续 | √ | √ | √ | |||||||||
68 | 履带车、铁轮车或者超重、超高、超长车辆擅自在城市道路上行驶 | √ | √ | √ | |||||||||
69 | 机动车在桥梁或者非指定的城市道路上试刹车 | √ | √ | √ | |||||||||
70 | 擅自在城市道路上建设建筑物、构筑物 | √ | √ | √ | |||||||||
71 | 在桥梁上架设压力在4公斤/平方厘米(0.4兆帕)以上的煤气管道、10千伏以上的高压电力线和其他易燃易爆管线 | √ | √ | √ | |||||||||
72 | 擅自在桥梁或者路灯设施上设置广告牌或者其他挂浮物 | √ | √ | √ | |||||||||
73 | 其他损害、侵占城市道路的行为 | √ | √ | √ | |||||||||
74 | 市政公用管理 | 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从事燃气经营活动 |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2.执法程序或行政强制流程图; 3.执法依据; 4.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5.咨询、监督投诉方式; 6.处罚决定; 7.救济渠道。 |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7个工作日内。 | 封开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 √ | √ | ||||
75 | 燃气经营者不按照燃气经营许可证的规定从事燃气经营活动 | √ | √ | √ | |||||||||
76 | 燃气经营者拒绝向市政燃气管网覆盖范围内符合用气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供气 | √ | √ | √ | |||||||||
77 | 燃气经营者倒卖、抵押、出租、出借、转让、涂改燃气经营许可证 | √ | √ | √ | |||||||||
78 | 燃气经营者未履行必要告知义务擅自停止供气、调整供气量,或者未经审批擅自停业或者歇业 | √ | √ | √ | |||||||||
79 | 燃气经营者向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用于经营的燃气 | ■封开县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 ||||||||
80 | 燃气经营者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储存燃气 | √ | √ | √ | |||||||||
81 | 燃气经营者要求燃气用户购买其指定的产品或者接受其提供的服务 | √ | √ | √ | |||||||||
82 | 燃气经营者未向燃气用户持续、稳定、安全供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燃气,或者未对燃气用户的燃气设施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 √ | √ | √ | |||||||||
83 | 擅自为非自有气瓶充装燃气或者销售未经许可的充装单位充装的瓶装燃气 | √ | √ | √ | |||||||||
84 | 销售充装单位擅自为非自有气瓶充装的瓶装燃气 | √ | √ | √ | |||||||||
85 | 冒用其他企业名称或者标识从事燃气经营、服务活动 | √ | √ | √ | |||||||||
86 | 燃气经营者未按照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和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设置燃气设施防腐、绝缘、防雷、降压、隔离等保护装置和安全警示标志;或者未定期进行巡查、检测、维修和维护;或者未采取措施及时消除燃气安全事故隐患 | √ | √ | √ | |||||||||
87 | 燃气用户及相关单位和个人擅自操作公用燃气阀门 | √ | √ | √ | |||||||||
88 | 燃气用户及相关单位和个人将燃气管道作为负重支架或者接地引线 | √ | √ | √ | |||||||||
89 | 燃气用户及相关单位和个人安装、使用不符合气源要求的燃气燃烧器具 | √ | √ | √ | |||||||||
90 | 燃气用户及相关单位和个人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 | √ | √ | √ | |||||||||
91 | 燃气用户及相关单位和个人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使用、储存燃气 | √ | √ | √ | |||||||||
92 | 燃气用户及相关单位和个人改变燃气用途或者转供燃气 | ■封开县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 ||||||||
93 | 未设立售后服务站点或者未配备经考核合格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人员 | √ | √ | √ | |||||||||
94 | 燃气燃烧器具的安装、维修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 √ | √ | √ | |||||||||
95 | 在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进行爆破、取土等作业或者动用明火 | √ | √ | √ | |||||||||
96 | 在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倾倒、排放腐蚀性物质 | √ | √ | √ | |||||||||
97 | 在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放置易燃易爆物品或者种植深根植物 | √ | √ | √ | |||||||||
98 | 在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未与燃气经营者共同制定燃气设施保护方案,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从事敷设管道、打桩、顶进、挖掘、钻探等可能影响燃气设施安全活动 | √ | √ | √ | |||||||||
99 | 侵占、毁损、擅自拆除、移动燃气设施或者擅自改动市政燃气设施 | √ | √ | √ | |||||||||
100 | 毁损、覆盖、涂改、擅自拆除或者移动燃气设施安全警示标志 | √ | √ | √ | |||||||||
101 | 建设工程施工范围内有地下燃气管线等重要燃气设施,建设单位未会同施工单位与管道燃气经营者共同制定燃气设施保护方案,或者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未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 | √ | √ | √ | |||||||||
102 | 市政公用管理 | 城市自来水供水企业或者自建设施对外供水的企业供水水质、水压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2.执法程序或行政强制流程图; 3.执法依据; 4.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5.咨询、监督投诉方式; 6.处罚决定; 7.救济渠道。 | 《城市供水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7个工作日内。 | 封开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 √ | √ | ||||
103 | 城市自来水供水企业或者自建设施对外供水的企业擅自停止供水或者来履行停水通知义务 | √ | √ | √ | |||||||||
104 | 城市自来水供水企业或者自建设施对外供水的企业未按照规定检修供水设施或者在供水设施发生故障后未及时抢修 | √ | √ | √ | |||||||||
105 | 无证或者超越资质证书规定的经营范围进行城市供水工程的设计或者施工 | ■封开县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 ||||||||
106 | 未按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城市供水工程的设计或者施工 | √ | √ | √ | |||||||||
107 | 违反城市供水发展规划及其年度建设计划兴建城市供水工程 | √ | √ | √ | |||||||||
108 | 未按规定缴纳水费 | √ | √ | √ | |||||||||
109 | 盗用或者转供城市公共供水 | √ | √ | √ | |||||||||
110 | 在规定的城市公共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内进行危害供水设施安全活动 | √ | √ | √ | |||||||||
111 | 擅自将自建设施供水管网系统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系统连接 | √ | √ | √ | |||||||||
112 | 产生或者使用有毒有害物质的单位将其生产用水管网系统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系统直接连接 | √ | √ | √ | |||||||||
113 | 在城市公共供水管道上直接装泵抽水 | √ | √ | √ | |||||||||
114 | 擅自拆除、改装或者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 | √ | √ | √ | |||||||||
115 | 市政公用管理 | 在雨水、污水分流地区,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将雨水管网、污水管网相互混接 |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2.执法程序或行政强制流程图; 3.执法依据; 4.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5.咨询、监督投诉方式; 6.处罚决定; 7.救济渠道。 |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7个工作日内。 | 封开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 √ | √ | ||||
116 |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覆盖范围内的排水单位和个人,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污水排入城镇排水设施,或者在雨水、污水分流地区将污水排入雨水管网 | √ | √ | √ | |||||||||
117 | 排水户未取得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 | √ | √ | √ | |||||||||
118 | 排水户不按照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的要求排放污水 | ■封开县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 ||||||||
119 | 因城镇排水设施维护或者检修可能对排水造成影响或者严重影响,城镇排水设施维护运营单位未提前通知相关排水户;或者未事先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应急处理措施;或者未按照防汛要求对城镇排水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维护、清疏,影响汛期排水畅通 | √ | √ | √ | |||||||||
120 | 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检测进出水水质,或者未报送污水处理水质和水量、主要污染物削减量等信息和生产运营成本等信息 | √ | √ | √ | |||||||||
121 | 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擅自停运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未按照规定事先报告或者采取应急处理措施 | √ | √ | √ | |||||||||
122 | 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或者污泥处理处置单位对产生的污泥以及处理处置后的污泥的去向、用途、用量等未进行***、记录的,或者处理处置后的污泥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 √ | √ | √ | |||||||||
123 | 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污泥 | √ | √ | √ | |||||||||
124 | 排水单位或者个人不缴纳污水处理费 | √ | √ | √ | |||||||||
125 |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日常巡查、维修和养护责任,保障设施安全运行 | √ | √ | √ | |||||||||
126 |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未及时采取防护措施、组织事故抢修 | √ | √ | √ | |||||||||
127 |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因巡查、维护不到位,导致窨井盖丢失、损毁,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 √ | √ | √ | |||||||||
128 | 从事危及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的活动 | √ | √ | √ | |||||||||
129 | 有关单位未与施工单位、设施维护运营单位等共同制定设施保护方案,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 √ | √ | √ | |||||||||
130 | 擅自拆除、改动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 | √ | √ | √ | |||||||||
131 | 市政公用管理 | 城市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项目未按规定配套建设节约用水设施或者节约用水设施经验收不合格 |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2.执法程序或行政强制流程图; 3.执法依据; 4.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5.咨询、监督投诉方式; 6.处罚决定; 7.救济渠道。 | 《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7个工作日内。 | 封开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封开县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 |||
132 | 逾期不缴纳超计划用水加价水费 | √ | √ | √ | |||||||||
133 | 拒不安装生活用水分户计量水表 | √ | √ | √ | |||||||||
134 | 市政公用管理 | 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运营单位或者污泥处理处置单位,处理处置后的污泥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对污泥去向等未进行记录 |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2.执法程序或行政强制流程图; 3.执法依据; 4.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5.咨询、监督投诉方式; 6.处罚决定; 7.救济渠道。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7个工作日内。 | 封开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 √ | √ | ||||
135 | 市政公用管理 | 城市自来水供水企业和自建设施对外供水的企业新建、改建、扩建的饮用水供水工程项目未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而擅自建设并投入使用 |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2.执法程序或行政强制流程图; 3.执法依据; 4.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5.咨询、监督投诉方式; 6.处罚决定; 7.救济渠道。 |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7个工作日内。 | 封开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 √ | √ | ||||
136 | 城市自来水供水企业和自建设施对外供水的企业未按规定进行日常性水质检验工作 | √ | √ | √ | |||||||||
137 | 市政公用管理 | 特许经营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强制性标准,严重危害公共利益,或者造成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者突发环境事件 |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2.执法程序或行政强制流程图; 3.执法依据; 4.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5.咨询、监督投诉方式; 6.处罚决定; 7.救济渠道。 | 《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7个工作日内。 | 封开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 √ | √ | ||||
138 |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特许经营项目 | √ | √ | √ | |||||||||
139 | 市政公用管理 | 在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覆盖范围内,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污水排入城镇排水设施,或者在雨水、污水分流地区将污水排入雨水管网 |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2.执法程序或行政强制流程图; 3.执法依据; 4.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5.咨询、监督投诉方式; 6.处罚决定; 7.救济渠道。 |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 法》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7个工作日内。 | 封开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 √ | √ | ||||
140 | 排水户未取得排水许可,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 | √ | √ | √ | |||||||||
141 | 排水户未按照排水许可证的要求,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 | √ | √ | √ | |||||||||
142 | 排水户名称、法定代表人等其他事项变更,未按规定及时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 | √ | √ | √ | |||||||||
143 | 排水户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排水许可 | √ | √ | √ | |||||||||
144 | 排水户因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发事件,排放的污水可能危及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运行,没有立即停止排放,未采取措施消除危害,或者并未按规定及时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报告 | ■封开县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 ||||||||
145 | 从事危及城镇排水设施安全的活动 | √ | √ | √ | |||||||||
146 | 排水户违反规定,拒不接受水质、水量监测或者妨碍、阻挠城镇排水主管部门依法监督检查 | √ | √ | √ | |||||||||
147 | 市政公用管理 | 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和不具备相应执业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从事城市照明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 |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2.执法程序或行政强制流程图; 3.执法依据; 4.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5.咨询、监督投诉方式; 6.处罚决定; 7.救济渠道。 | 《城市照明管理规定》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7个工作日内。 | 封开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 √ | √ | ||||
148 | 在城市景观照明中有过度照明等超能耗标准行为 | √ | √ | √ | |||||||||
149 | 在城市照明设施上刻划、涂污 | √ | √ | √ | |||||||||
150 | 在城市照明设施安全距离内,擅自植树、挖坑取土或者设置其他物体,或者倾倒含酸、碱、盐等腐蚀物或者具有腐蚀性的废渣、废液 | √ | √ | √ | |||||||||
151 | 擅自在城市照明设施上张贴、悬挂、设置宣传品、广告 | √ | √ | √ | |||||||||
152 | 擅自在城市照明设施上架设线缆、安置其它设施或者接用电源 | √ | √ | √ | |||||||||
153 | 擅自迁移、拆除、利用城市照明设施 | √ | √ | √ | |||||||||
154 | 其他可能影响城市照明设施正常运行的行为 | √ | √ | √ | |||||||||
155 | 市政公用管理 | 擅自采用没有工程建设标准又未经核准的新技术、新材料 |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2.执法程序或行政强制流程图; 3.执法依据; 4.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5.咨询、监督投诉方式; 6.处罚决定; 7.救济渠道。 | 《市政公用设施抗灾设防管理规定》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7个工作日内。 | 封开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 √ | √ | ||||
156 | 擅自变动或者破坏市政公用设施的防灾设施、抗震抗风构件、隔震或者振动控制装置、安全监测系统、健康监测系统、应急自动处置系统以及地震反应观测系统等设施 | √ | √ | √ | |||||||||
157 | 未对经鉴定不符合抗震要求的市政公用设施进行改造、改建或者抗震加固,又未限制使用 | ■封开县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 ||||||||
158 | 市政公用管理 | 城市桥梁产权人或者委托管理人未按照规定编制城市桥梁养护维修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或者未经批准即实施 |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2.执法程序或行政强制流程图; 3.执法依据; 4.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5.咨询、监督投诉方式; 6.处罚决定; 7.救济渠道。 | 《城市桥梁检测和养护维修管理办 法》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7个工作日内。 | 封开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 √ | √ | ||||
159 | 城市桥梁产权人或者委托管理人未按照规定设置相应的标志,并保持其完好、清晰 | √ | √ | √ | |||||||||
160 | 城市桥梁产权人或者委托管理人未按照规定委托具有相应资格的机构对城市桥梁进行检测评估 | √ | √ | √ | |||||||||
161 | 城市桥梁产权人或者委托管理人未按照规定制定城市桥梁的安全抢险预备方案 | √ | √ | √ | |||||||||
162 | 城市桥梁产权人或者委托管理人未按照规定对城市桥梁进行养护维修 | √ | √ | √ | |||||||||
163 | 单位或者个人擅自在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管线、设置广告等辅助物 | √ | √ | √ | |||||||||
1*** | 单位和个人擅自在城市桥梁施工控制范围内从事河道疏浚、挖掘、打桩、地下管道顶进、爆破等 | √ | √ | √ | |||||||||
165 | 超限机动车辆、履带车、铁轮车等需经过城市桥梁的,在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审批前,未先经城市人民政府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或未采取相应技术措施就通行 | √ | √ | √ | |||||||||
166 | 经过检测评估,确定城市桥梁的承载能力下降,但尚未构成危桥的,城市桥梁产权人和委托管理人未及时设置警示标志,或未立即采取加固等安全措施 | √ | √ | √ | |||||||||
167 | 经检测评估判定为危桥的,城市桥梁产权人和委托管理人未立即采取措施,设置显著的警示标志,或未在二十四小时内,向城市人民政府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后,城市桥梁产权人和委托管理人未在期限内排除危险;在危险排除之前,城市桥梁产权人和委托管理人使用或者转让危桥 | √ | √ | √ | |||||||||
168 | 市政公用管理 | 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或者污泥处理处置单位对产生的污泥以及处理处置后的污泥的去向、用途、用量等未进行***、记录,或者处理处置后的污泥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逾期不采取治理措施 |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2.执法程序或行政强制流程图; 3.执法依据; 4.咨询、监督投诉方式; 5.强制决定; 6.救济渠道。 |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7个工作日内。 | 封开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 √ | √ | ||||
169 | 绿化管理 | 未经同意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 |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2.执法程序或行政强制流程图; 3.执法依据; 4.咨询、监督投诉方式; 5.强制决定; 6.救济渠道。 | 《城市绿化条例》《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7个工作日内。 | 封开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 √ | √ | ||||
170 | 绿化管理 | 在城市绿地内破坏树木支架、栏杆、花基、坐椅、庭园灯、建筑小品、水景设施和绿地供排水设施等绿化设施 |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2.执法程序或行政强制流程图; 3.执法依据; 4.咨询、监督投诉方式; 5.强制决定; 6.救济渠道。 | 《城市绿化条例》《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7个工作日内。 | 封开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封开县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 |||
171 | 绿化管理 | 擅自砍伐城市树木 |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2.执法程序或行政强制流程图; 3.执法依据; 4.咨询、监督投诉方式; 5.强制决定; 6.救济渠道。 | 《城市绿化条例》《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7个工作日内。 | 封开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 √ | √ | ||||
172 | 绿化管理 | 在经批准临时占用绿地期间,损坏相关设施、不缴纳恢复绿化补偿费或超期占用绿地 |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2.执法程序或行政强制流程图; 3.执法依据; 4.咨询、监督投诉方式; 5.强制决定; 6.救济渠道。 | 《城市绿化条例》《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7个工作日内。 | 封开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 √ | √ | ||||
173 | 绿化管理 | 砍伐、擅自迁移古树名木或者因养护不善致使古树名木受到损伤或者死亡 |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2.执法程序或行政强制流程图; 3.执法依据; 4.咨询、监督投诉方式; 5.强制决定; 6.救济渠道。 | 《城市绿化条例》《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7个工作日内。 | 封开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 √ | √ | ||||
174 | 绿化管理 | 在城市绿地范围内进行拦河截溪、取土采石、设置垃圾堆场、排放污水以及其他对城市生态环境造成破坏活动 |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2.执法程序或行政强制流程图; 3.执法依据; 4.咨询、监督投诉方式; 5.强制决定; 6.救济渠道。 | 《城市绿化条例》《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7个工作日内。 | 封开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 √ | √ | ||||
175 | 绿化管理 | 不服从公共绿地管理单位管理的商业、服务摊点 |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2.执法程序或行政强制流程图; 3.执法依据; 4.咨询、监督投诉方式; 5.强制决定; 6.救济渠道。 | 《城市绿化条例》《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7个工作日内。 | 封开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 √ | √ | ||||
176 | 绿化管理 | 在城市绿地内攀、折、钉、栓树木、采摘花草、践踏地被,丢弃废弃物 |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2.执法程序或行政强制流程图; 3.执法依据; 4.咨询、监督投诉方式; 5.强制决定; 6.救济渠道。 | 《城市绿化条例》《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7个工作日内。 | 封开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 √ | √ | ||||
177 | 绿化管理 | 在城市绿地内倾倒、排放有毒有害物质,堆放、焚烧物料 |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2.执法程序或行政强制流程图; 3.执法依据; 4.咨询、监督投诉方式; 5.强制决定; 6.救济渠道。 | 《城市绿化条例》《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7个工作日内。 | 封开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 √ | √ | ||||
178 | 绿化管理 | 在城市绿地内的树木和公共设施上涂、写、刻、画和悬挂重物 |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2.执法程序或行政强制流程图; 3.执法依据; 4.咨询、监督投诉方式; 5.强制决定; 6.救济渠道。 | 《城市绿化条例》《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7个工作日内。 | 封开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 √ | √ | ||||
179 | 绿化管理 | 在城市绿地内进行损坏绿化的娱乐活动 |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2.执法程序或行政强制流程图; 3.执法依据; 4.咨询、监督投诉方式; 5.强制决定; 6.救济渠道。 | 《城市绿化条例》《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7个工作日内。 | 封开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 √ | √ | ||||
180 | 绿化管理 | 在城市绿地内以树承重,就树搭建或采石取土、建坟 |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2.执法程序或行政强制流程图; 3.执法依据; 4.咨询、监督投诉方式; 5.强制决定; 6.救济渠道。 | 《城市绿化条例》《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7个工作日内。 | 封开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 √ | √ | ||||
181 | 绿化管理 | 绿化工程项目无证设计和施工 |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2.执法程序或行政强制流程图; 3.执法依据; 4.咨询、监督投诉方式; 5.强制决定; 6.救济渠道。 | 《城市绿化条例》《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7个工作日内。 | 封开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 √ | √ | ||||
182 | 绿化管理 | 擅自改变城市绿化规划用地性质 |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2.执法程序或行政强制流程图; 3.执法依据; 4.咨询、监督投诉方式; 5.强制决定; 6.救济渠道。 | 《城市绿化条例》《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7个工作日内。 | 封开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 √ | √ | ||||
183 | 绿化管理 | 损害古树名木正常生长 |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2.执法程序或行政强制流程图; 3.执法依据; 4.咨询、监督投诉方式; 5.强制决定; 6.救济渠道。 | 《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7个工作日内。 | 封开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封开县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 |||
184 | 违法建设 |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 |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2.执法程序或行政强制流程图; 3.执法依据; 4.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5.咨询、监督投诉方式; 6.处罚决定; 7.救济渠道。 | 《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7个工作日内。 | 封开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 √ | √ | ||||
185 |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 | √ | √ | √ | |||||||||
186 | 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建设单位或者个人不拆除 | √ | √ | √ | |||||||||
187 |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 | √ | √ | √ | |||||||||
188 | 违法建设 | 凡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逾期未改造或者未拆除 |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2.执法程序或行政强制流程图; 3.执法依据; 4.咨询、监督投诉方式; 5.强制决定; 6.救济渠道。 | 《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7个工作日内。 | 封开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 √ | √ | ||||
189 | 违法建设 | 无法确定建设单位或者个人的违法建设项目不及时拆除可能影响安全、交通等的,强制拆除 |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2.执法程序或行政强制流程图; 3.执法依据; 4.咨询、监督投诉方式; 5.强制决定; 6.救济渠道。 | 《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7个工作日内。 | 封开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 √ | √ | ||||
190 |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 | 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范围内,开山、采石、开矿等破坏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占用保护规划确定保留的园林绿地、河湖水系、道路等,修建生产、储存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工厂、仓库等,逾期不恢复原状或者不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的,代为恢复或采取补救措施 |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2.执法程序或行政强制流程图; 3.执法依据; 4.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5.咨询、监督投诉方式; 6.处罚决定; 7.救济渠道。 |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7个工作日内。 | 封开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 √ | √ | ||||
191 |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 | 未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文物主管部门批准,改变园林绿地、河湖水系等自然状态,进行影视摄制、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拆除历史建筑以外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对历史建筑进行外部修缮装饰、添加设施以及改变历史建筑的结构或者使用性质,其他影响传统格局、历史风貌或者历史建筑,逾期不恢复原状或者不采取其他补救措施,代为恢复或采取补救措施 |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2.执法程序或行政强制流程图; 3.执法依据; 4.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5.咨询、监督投诉方式; 6.处罚决定; 7.救济渠道。 |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7个工作日内。 | 封开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 √ | √ | ||||
192 |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 | 擅自设置、移动、涂改或者损毁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标志牌 |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2.执法程序或行政强制流程图; 3.执法依据; 4.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5.咨询、监督投诉方式; 6.处罚决定; 7.救济渠道。 |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7个工作日内。 | 封开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 √ | √ | ||||
193 |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 | 未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文物主管部门批准,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范围内,在其他影响传统格局、历史风貌或者历史建筑的活动中,构成破坏性影响 |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2.执法程序或行政强制流程图; 3.执法依据; 4.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5.咨询、监督投诉方式; 6.处罚决定; 7.救济渠道。 |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7个工作日内。 | 封开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 √ | √ | ||||
194 |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 | 损坏或者擅自迁移、拆除历史建筑 |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2.执法程序或行政强制流程图; 3.执法依据; 4.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5.咨询、监督投诉方式; 6.处罚决定; 7.救济渠道。 |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7个工作日内。 | 封开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 √ | √ | ||||
195 |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 | 未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文物主管部门批准对历史建筑进行外部修缮装饰、添加设施以及改变历史建筑的结构或者使用性质;或者经批准但是在活动过程中对传统格局、历史风貌或者历史建筑构成破坏性影响 |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2.执法程序或行政强制流程图; 3.执法依据; 4.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5.咨询、监督投诉方式; 6.处罚决定; 7.救济渠道。 |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7个工作日内。 | 封开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 √ | √ | ||||
196 |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 | 未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文物主管部门批准,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范围内,在改变园林绿地、河湖水系等自然状态的活动中,对传统格局、历史风貌或者历史建筑构成破坏性影响 |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2.执法程序或行政强制流程图; 3.执法依据; 4.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5.咨询、监督投诉方式; 6.处罚决定; 7.救济渠道。 |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7个工作日内。 | 封开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封开县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 |||
197 |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 | 未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文物主管部门批准,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范围内,在核心保护范围内进行影视摄制、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中,对传统格局、历史风貌或者历史建筑构成破坏性影响 |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2.执法程序或行政强制流程图; 3.执法依据; 4.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5.咨询、监督投诉方式; 6.处罚决定; 7.救济渠道。 |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7个工作日内。 | 封开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 √ | √ | ||||
198 |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 | 未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文物主管部门批准,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范围内,在其他影响传统格局、历史风貌或者历史建筑的活动中,构成破坏性影响 |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2.执法程序或行政强制流程图; 3.执法依据; 4.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5.咨询、监督投诉方式; 6.处罚决定; 7.救济渠道。 |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7个工作日内。 | 封开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 √ | √ | ||||
199 | 工程建设管理 | 施工单位未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或者在城市市区内的建设工程的施工现场未实行封闭围挡 |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2.执法程序或行政强制流程图; 3.执法依据; 4.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5.咨询、监督投诉方式; 6.处罚决定; 7.救济渠道。 |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7个工作日内。 | 封开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 √ | √ | ||||
200 | 工程建设管理 | 涉及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擅自施工 |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2.执法程序或行政强制流程图; 3.执法依据; 4.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5.咨询、监督投诉方式; 6.处罚决定; 7.救济渠道。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7个工作日内。 | 封开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 √ | √ | ||||
201 | 工程建设管理 | 涉及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没有设计方案擅自施工;房屋建筑使用者在装修过程中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2.执法程序或行政强制流程图; 3.执法依据; 4.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5.咨询、监督投诉方式; 6.处罚决定; 7.救济渠道。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7个工作日内。 | 封开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 √ | √ | ||||
202 | 房地产管理 | 装修人未申报登记进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 |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2.执法程序或行政强制流程图; 3.执法依据; 4.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5.咨询、监督投诉方式; 6.处罚决定; 7.救济渠道。 |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7个工作日内。 | 封开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 √ | √ | ||||
203 | 房地产管理 | 装修人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委托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企业 |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2.执法程序或行政强制流程图; 3.执法依据; 4.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5.咨询、监督投诉方式; 6.处罚决定; 7.救济渠道。 |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7个工作日内。 | 封开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 √ | √ | ||||
204 | 房地产管理 | 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或者降低节能效果 |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2.执法程序或行政强制流程图; 3.执法依据; 4.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5.咨询、监督投诉方式; 6.处罚决定; 7.救济渠道。 |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7个工作日内。 | 封开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 √ | √ | ||||
205 | 房地产管理 | 擅自拆改供暖、燃气管道和设施 |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2.执法程序或行政强制流程图; 3.执法依据; 4.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5.咨询、监督投诉方式; 6.处罚决定; 7.救济渠道。 |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7个工作日内。 | 封开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 √ | √ | ||||
206 | 房地产管理 | 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的,或者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 |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2.执法程序或行政强制流程图; 3.执法依据; 4.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5.咨询、监督投诉方式; 6.处罚决定; 7.救济渠道。 |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7个工作日内。 | 封开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 √ | √ | ||||
207 | 房地产管理 | 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擅自超过设计标准或者规范增加楼面荷载 |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2.执法程序或行政强制流程图; 3.执法依据; 4.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5.咨询、监督投诉方式; 6.处罚决定; 7.救济渠道。 |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7个工作日内。 | 封开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 √ | √ | ||||
208 | 房地产管理 | 房屋使用者或房屋装修单位因住宅装饰装修活动侵占公用空间,对公共部位和设施造成损害的 |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2.执法程序或行政强制流程图; 3.执法依据; 4.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5.咨询、监督投诉方式; 6.处罚决定; 7.救济渠道。 |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7个工作日内。 | 封开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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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开县城市综合执法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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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2 05:14:53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