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欣智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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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01日发表
广东欣智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前公示
受理时间 | 2021.10.20 |
项目名称 | 广东欣智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
建设单位 | 广东欣智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肇庆市高要区金利镇金淘工业园金源大道9号B6栋第4楼(中安智谷内)( 东经112 度46分 38.657 秒,北纬 23 度 8分 11.184秒) |
评价类别 | 报告表 |
环评单位 | 陕西恒达安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规模(内容) | 项目占地面积5613平方米,建筑面积5613平方米,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5万元。主要从事安全头盔的加工和销售,年产安全头盔80万个。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 废水:项目清洗废水、喷淋净化塔、水帘柜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标后经市政管网排入金淘工业园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 废气:喷漆工序产生的总VOCs、漆雾采用密闭车间负压收集经水帘柜预处理,再与调漆、烘干工序产生的总VOCs负压收集后,一并进入“水喷淋净化塔+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经楼顶G1排气筒(约24m)排放。 固废: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工人处理;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卖给资源回收公司处理;空包装容器、废活性炭、漆渣:分类收集后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噪声:安装减震垫,室内设置。 |
污染物排放标准 | (1)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项目生产过程中会产生有机废气,主要特征因子为漆雾颗粒物和VOCs。颗粒物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VOCs参照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 44/814-2010)的相关标准限值;厂区内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表A.1规定的特别限值。 (2)废水排放标准:项目位于金淘工业园污水处理厂的纳污范围,现已有污水管网接入。生活污水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中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金淘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标准较严者。高要区金淘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出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及其修改单)一级标准的A标准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的较严者。 (3)噪声排放标准:营运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排放标准:固体废物管理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及《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的相关规定,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有关规定。 |
经研究,为了体现公开、公平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1年10月27日至2021年 11月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肇庆市高要区南岸街道湖西一路20号 邮编526100
联系电话:0758-8352205
传 真:0758-8366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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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版-广东欣智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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