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州多措并举狠抓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工作
切实提高土地管理水平,确保土地利用年度计划落到实处,海南州首次将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纳入政府调控管理范围,并采取五项措施狠抓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工作。一是严格执行土地利用计划,切实提高土地调控水平。在严格保护耕地的同时,针对当前经济运行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有针对性地加强和改进土地利用计划管理,切实发挥土地利用计划的调控作用,促进全州经济社会全面协调持续发展。二是统筹安排用地计划,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按照统筹安排、突出重点、优化结构的原则,合理安排各业用地。一要切实保障列入中央新增投资计划建设项目的用地,满足保增长、扩内需建设项目用地需求;二要安排好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等用地计划,严禁计划指标用于高耗能、高污染行业,保障促进科学发展的建设用地需求;三是优先安排保障性住房、医疗卫生、教育等民生领域建设用地,切实加大民生领域建设用地供应力度;四要保障农村牧区基础设施和农牧民住宅建设用地,统筹城乡发展。三是规范计划管理工作,不断增强计划执行力。按照《***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严格规范计划管理,加强和改进土地利用计划的执行和监督,确保用地严格控制在土地利用计划范围内。进一步完善计划台帐管理制度,计划台帐与审批统计、供地统计、变更调查等环节衔接,将所有用途转变的用地,纳入年度计划统一管理,及时登记计划安排使用情况,每宗土地都要如实、及时登记,实行精细化管理。各县要对每月计划指标使用情况进行认真统计,并于每月3日前将上月计划指标使用情况报州国土资源局。四是合理分配计划指标,实行计划指标调剂制度。各县政府自行审批的单独选址占用未利用土地的项目,需向省国土资源厅申请单独选址项目用地指标后,方可审批建设用地。对分配下达各县的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要尽快确定具体项目,截至9月底仍未确定项目,并未缴纳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和办理建设用地报批手续的,将收回下达指标。五是切实做好计划执行情况考核,建立计划奖惩制度。各县要按照《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考核办法》规定,认真做好年度计划执行情况的考核工作。对超计划批地或超计划用地、农用地转用征用后供地率较低、耕地减幅较大、严重违规违法用地的将根据实际情况扣减地区下年度用地计划指标;对计划执行严格、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和推进节约集约用地成效显著的地区,将相应给予计划指标奖励。(州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