珙县曹营镇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曹营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村(社区):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下简称《未成年人保护法》),进一步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和指导,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根据《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珙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的通知要求,我镇决定成立曹营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在镇党委、政府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批示精神,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法律法规以及上级相关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和完善我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政策措施,建立完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研究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重大事项,推进我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并及时通报进展情况。组织开展未成年人保护督导检查、执法检查等工作,督办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重大案件处置工作,监督和推动有关部门履职尽责。总结、交流、推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经验,组织开展统计调查、宣传教育和表彰奖励工作。做好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未成年人保护有关工作。
二、组成人员
组长:万 伟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段 洪 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漆 波 派出所所长
成 员:罗伟 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
曹智太 财政所所长
张成容社事办主任
宋泽均 应急办主任
彭积平 重大重点项目办主任
唐守鹏 农技服务中心主任
各村支部书记
三、其他事项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便民服务中心,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社事办主任张成容兼任。
(二)领导小组要严格执行珙县议事协调机构管理相关规定和曹营镇镇政府研究事项开展工作,在全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职能职责范围内,一般性、常规性工作和局部版块议事协调机构的设立,授权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必要时可以是办公室所在单位)按相关程序审定后以公文、会议等方式安排部署,三重一大事项按照相关法规执行,并根据要求向上报告。领导小组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由领导小组组长或其委托的副组长召集,也可根据工作需要召开,参加人员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印发各成员单位及有关方面贯彻落实。
(三)领导小组各成员要按照职责分工,深入研究未成年人保护有关问题,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或提出政策建议;及时向领导小组提出。对各村(社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进行指导,并及时向领导小组通报相关情况,推动工作落实。
(四)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相应岗位继任人员递补。
珙县曹营镇人民政府
2021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