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县公安局立体式发力深入推进标准化信息采集工作
高县公安局坚持“科技化、信息化”强警之路,大胆务实创新,刑侦标准化信息采集工作作为公安基础工作之一,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高县局刑事科学技术室“立体式”工作制度环环发力,精准有效推进标准化信息采集工作。截至目前,足迹采集率达99%,声纹合格率为98%,全县标采率提升至99.47%。
一、领导重视,亲自部署
为进一步加强刑侦信息采集应用,提升刑侦信息化水平,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兰君毅高度重视标准化采集工作,多次在县局、大队等会议强调标采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按照“突出重点、稳步推进”原则,坚持每周跟进数据,采取多形式持续推进工作进程,力求将标采工作做到标准化、规范化,确保标采工作落实落细见成效。
二、多元培训,提升能力
县局标采专班工作人员通过采取县局集中培训、片区分步培训、重点部门专项培训的“缩环”模式,结合电话、微信语音视频、远程控制操作等方式多维强化培训力度,注重培训实效,确保人人掌握、人人参与,实实在在地提升了各警务单位民辅警的相关采集工作能力,有效促进采集工作的规范性和高效性。
三、着力督导,强化落实
建立健全标采“日提醒、周通报”工作机制,坚持每天对未采和漏采项进行推送,每周进行挂网通知,不间断、无缝隙地提醒和督导每项具体工作的执行,克服基础工作中容易出现的不作为、慢动作、麻痹大意等不良现象,充分保障了工作的执行力。
四、逗硬奖惩,严格考核
科学制定考核方案,将采集信息量和数据录入质量作为重点,纳入刑侦绩效考核中。对下发至各警务单位及派出所的考核数据,不能完成和不及时完成的,通过扣分、通报、提请挂榜警示等方式在绩效考核中具体体现;对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标采工作的,在绩效考核中予以加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