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正创新扎实推进历史沉淀保证金清退工作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按照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度重视,按照“一个企业不落、一个项目不落”的原则,深入组织调查摸底,全面开展清理清退招投标领域历史沉淀保证金工作。
未及时返还原因,一是部分招标单位未及时与中标人签订施工合同;二是部分中标人中标后工程繁忙,没有及时提供相关退还材料;三是个别代理公司未及时提醒中标人办理退还保证金。
为保障沉淀保证金清退顺利进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成立主要领导负责的保证金清退领导小组,制定保证金清退明细表。然后把任务落细落实,抽调六名骨干力量,针对历年沉淀的保证金,落实到人,中心主要领导每周调度保证金清退工作进展。
向各招标代理机构发送了关于清退历史沉淀投标保证金的通知,通知各招标代理机构对交易项目全面开展自查,没退还保证金的按照一笔一策逐一作出书面情况说明,向中标单位发送了关于开展集中清退投标保证金的通知,同时工作人员多次电话联系相关代理机构和没退还保证金的企业尽快提供材料退还保证金。在保证金清退过程中,工作人员主动担当、认真负责,制定了保证金未退情况明细表,其中包含投标工程、项目名称、代理公司、投标人、转账时间、转账金额,确保摸清底数、掌握实情。
截止2023年4月15日,县交易中心全面完成我县2022年12月31日沉淀保证金清退工作,做到了应退尽退。通过清退历史沉淀保证金工作,切实减轻了企业经营负担,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进一步激发了市场活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今后的工作中,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严格执行法定的投标保证金管理规定,建立保证金返还长效机制,对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按照网上公示结果信息及时退付;对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主动联系代理机构及中标人,及时进行退还,每月进行一次集中退还提醒,每年开展一次集中清退工作,实现保证金及时退付,应退尽退。
作者:宋云展
责任编辑:张玖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