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学校食堂培训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以来,卫生部门作为新的食品安全协调单位,为促进食品安全监管链条的无缝衔接,针对当前食品卫生安全严峻的形势,2009年12月11日,在县委党校四楼会议室,县卫生执法监督大队组织召开了学校食堂负责人《食品安全法》宣贯及相关卫生知识培训会。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孔德勇通报了全县食品卫生安全状况。县卫生执法监督大队副大队熊新平就《食品安全法》的相关内容进行了详尽的解读,相关工作人员就学校食堂卫生监督工作进行了讲解。
77名学校食堂负责人参会培训。培训从《食品安全法》概述、立法背景、八大亮点以及《食品安全法》与《食品卫生法》的区别等几个方面进行了全面讲解。学校食堂卫生监督工作主要从监督依据、概述、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学校食堂食品量化分级 、管理制度食物中毒的预防及处理、食物中毒的事后处理、案例分析等七个方面进行了深入浅出讲解,使参训人员对《食品安全法》及学校卫生监督工作有了直观、系统、全面、深入的了解。
为加深对《食品安全法》及学校卫生监督工作的理解,提高认识、强化学习效果,培训结束后对参训人员进行了考试。
通过此次培训,一是让全体参训人员深入学习了解《食品安全法》的主要内容,起到了很好的宣传作用;二是提高了其依法经营意识,做到懂法守法;三是进一步增强食品安全意识,促进学校食堂规范化管理,提高自我防范能力,确保我县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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