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溪市建筑工地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专项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水平,巩固现有创建效果,整治建筑工地不规范施工、积水多,施工材料及垃圾乱堆乱放,建筑工地无围挡,工人宿舍食堂环境卫生差,部分工地无洗车平台或有洗车平台但没有投入使用等问题,特制订此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市委、市政府有关卫生城市复查工作部署,不断改善建筑工地环境卫生,加强卫生宣传和健康教育,建立健全建筑工地环境卫生整治长效管理机制,实现巩固卫生城市的工作目标。
二、整治时间
2020年7月15日-7月31日。
三、整治对象
全市所有在建施工工地。
四、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施工工地环境卫生的组织领导,确保建筑施工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我局成立施工工地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欧志为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邓海生 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罗 嘉 建管股负责人
麦 坤 质安站站长
陶 莎 建管股副股长
苏光良 建管股副股长
莫崇超 质安站副站长
黄天侃 质安站副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建管股,联系电话:0774-8234537),办公室主任由罗嘉担任。
五、工作标准
(一)施工现场必须做到封闭施工,围墙应结构坚固,造型美观。
(二)运输散体、流体材料,清运余土和建筑垃圾,要封闭严密,防止遗洒飞扬。出入现场各种车辆应保持车体整洁,在建筑工地出入口设置洗车平台、车辆冲洗设备,安排专人清洗,防止车辆将泥沙带出施工场地以外。
(三)建筑物立面采用合格的密目安全网全封闭防护,张挂整齐,无破损、无污染。
(四)施工现场建筑材料、构件、工具应按照规定区域堆放,堆放要整齐。
(五)施工现场厕所必须设专人管理及责任人上墙制度,周围及时打扫,厕所、清洗区不得积水、有臭味。
(六)及时清理杂草,及时将堆积的渣土、垃圾进行外运。
(七)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
(八)工地食堂、宿舍开展日常化清洁卫生打扫,杜绝脏、乱、差,生活区要定期灭四害。
(九)工地扬尘治理必须达到“九个百分百”要求。
(十)整改后工程都要达到《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 (HJ/T 393-2007)的要求,并做到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
六、工作要求
(一)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各建筑施工工地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利用电子屏循环播放宣传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宣传标语参照***,积极引导施工工人养成良好卫生习惯,自觉维护工地环境卫生。
(二)自查自纠,强化督导
各施工项目部采取定人定岗、自查自纠、强化管理、建立制度、全面整治等措施,立即开展工地环境卫生大整治,高标准做好工地卫生清洁工作,全力确保整治效果。在此期间,我局相关部门要深入工地对建筑施工企业的自查自改工作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
(三)认真总结,及时上报。
各项目需于2020年7月31日前完成整改,并于2020年7月31日前将整改报告纸质版(加盖公章),附整改前、后照片发送至住建局建管股。
岑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