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高坪区医疗保险管理局关于加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础信息录入与清理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社会事业服务中心:
市政府第134次常务会已决定我市城镇居民和新农合整合。为提高我区城乡医保管理水平,使我区城乡居民在医院住院费用更快地即时结算,更好地享受整合的政策优势。现就我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础信息录入与清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强化领导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础信息录入工作是医疗保险管理的最基础工作之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社会事业服务中心和有关单位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亲自抓好此项工作,要组织专门力量,开展本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础信息数据的录入与清理工作,确保全区城镇居民,大中小学校学生和幼儿园儿童基本医疗保险基础信息录入与清理工作按时、按质完成。
二、基础信息录入与清理对象
按照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我区2016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补充医疗保险参保续保工作的通知》(高府办发[2015]76号)文件要求,参加了我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城镇居民,大中小学校学生和幼儿园儿童。
三、基础信息录入与清理要求
(一)时间要求。2016年5月24日前完成本地、本单位城镇居民、学生和幼儿园儿童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基础数据录入与清理工作。
(二)确保质量。信息录入中,城镇居民、学生和幼儿园儿童姓名、身份证号码应准确无误。各有关单位应尽快与南充市医疗保险管理信息系统接入。
(三)加强督查。为了确保此项工作按时按质完成,区政府办、区人社局、区目标督查办、区教育局和区医保局将组成督查组,对录入清理工作进行督查,对完成较差的单位将全区通报。
联系人:吴虹林(基金管理股股长) 3338523
唐 倩(基金管理股副股长)3338293
南充市高坪区医疗保险管理局
2016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