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依法征收华凤街道办事处滑滩沟村2378社土地的公告
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政府
关于依法征收华凤街道办事处滑滩沟村
2、3、7、8社土地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和(国土资源部10号令)的规定,现就对土地征收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南充市2007年第六批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川府土(2007)492号,依法征收南充市顺庆区华凤街道办事处滑滩沟村2、3、7、8社土地。
二、被征收的华凤街道办事处滑滩沟村2、3、7、8社土地面积922.556亩,其中:农用地面积783.707亩,建设用地76.0935亩,其他未利用土地62.7555。
三、土地征收后的安置补偿按南充市人民政府南府发(2000)121号、南府函(2004)154号、南府办函(2007)158号文件规定执行。
四、从2008年3月17日起对华凤街道办事处滑滩沟村2、3、7、8社被征地农民实施安置供养。
五、由潆华工业集中区建设指挥部派员到被征地社落实有关安置补偿事宜,核实正住农籍户口和张榜公示等工作,并办理征地相关其他事宜。
六、公告中的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二○○八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