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热线:0755-8882 8155

关于市政协七届三次会议第126号提案答复的函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3月18日发表  

 

林晓燕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对广元市公考人员实行服务期限》的建议(第126号)收悉。感谢您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你的提案,我局高度重视,经组织相关人员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公考人员实行服务期限的问题

(一)机关事业单位公开录(聘)用工作人员政策由省以上公务员及事业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等法律政策规定,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公务员录用的综合管理工作,设区的市级以下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的规定,负责本辖区内公务员录用的有关工作。地方各级机关公务员的录用,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负责组织,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承担具体事务性工作。《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等规定,各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的主管机关,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的综合管理工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全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的综合管理工作,制定全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的政策,对全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市(州)、县(市、区)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按照上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的规定,分级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的组织和管理工作。市级及以下没有权力制定或出台相关公开录(聘)用的政策,主要是执行好省及以上的政策规定。

(二)目前国家和省关于公录(聘)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期限的主要政策依据

关于公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服务期限,国家和省先后出台系列规定,我市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严格落实到具体工作之中。

1.关于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服务期限规定

(1)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的通知》(中组发〔2008〕20号,2008年7月16日印发)第六条规定,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

(2)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委办〔2014〕30号,2014年8月11日印发)规定,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其中通过定向考录等优惠政策新录用的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最低服务年限为8年(含试用期);服务期限未满的,一律不得调动。上级机关一般不得借用乡镇干部,因工作特殊需要短期借用的,被借用人员在乡镇至少已服务满3年(含试用期),并应书面征得借用单位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和乡镇党委同意,借用时间不得超过半年。

(3)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实施意见》(川人社发〔2015〕28号,2015年6月4日印发)规定,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其中通过定向考录等优惠政策新录用的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最低服务年限为8年(含试用期)。

(4)公开招录人民警察,可在公告中表明本次录用的人民警察,在录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5)省委组织部、省委政法委、省委编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认真做好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毕业生报到录用有关工作的通知》(川政法〔2011〕91号,2011年8月4日印发)规定,2009年及以后招录的体改生在定向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研究生层次试点班毕业的不少于5年;本科层次试点班毕业的不少于7年;专科层次试点班毕业的不少于9年。

(6)中组部《关于市、县、乡换届有关政策问题的答复意见》(组通字〔2011〕24号,2011年4月2日印发)规定,经选举当选乡镇党政机关领导人员的,当选后的第一个任期一般不调离乡镇工作。

(7)市委组织部《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贯彻执行〈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的通知》(2015年3月19日印发)规定,从2015届开始,分配到乡镇工作的选调生,执行5周年最低服务年限的规定。

2.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期限规定

(1)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委办〔2014〕30号,2014年8月11日印发)规定,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乡镇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限未满的,一律不得调动。

(2)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激励引导卫生人才服务基层的意见》(川委办〔2014〕7号,2014年2月28日印发)、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激励引导卫生人才服务基层的通知》(广委办函〔2015〕5号,2015年1月20日印发)规定,乡镇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乡镇卫生院对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采取公开考核的方式招聘补充音乐、体育、美术教师及医学类专业人员,各县区的县属中小学、幼儿园、县属卫生事业单位对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采取公开考核的方式招聘补充音乐、体育、美术教师及医学类专业人员,工作不满5周年(含试用期)的一律不得调出原招聘单位。

(3)省卫计委、省编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贫困地区定向医学专科生引进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卫办发〔2016〕159号,2016年5月24日印发)规定,自愿参加四川省贫困地区定向医学专科生引进项目计划的医学毕业生,须在约定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连续服务满6年后,方可流动。

(4)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核招聘有关事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4]263号,2014年11月25日印发)规定,按本通知考核招聘条件(学历、专业、毕业院校、资格等)招聘的人员,应承诺自本人与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自愿在招聘单位工作6周年及以上方可按有关规定申请流(调)动到其他事业单位。

(5)省卫生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委编办关于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川卫办发〔2010〕621号)(2010年11月5日印发)规定,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的乡镇卫生院在编制和专业技术岗位限额内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可通过“公开直接考核+服务期制度+学费补偿机制”的方式招聘补充符合岗位要求、自愿在招聘单位工作6周年(含见习期)、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普通高等院校医学大专及以上毕业生。6年服务期满后方可向其他或县级及以上事业单位流动;对编外招募到乡镇卫生院志愿服务期满(5年)且考核合格,并距国家法定退休年龄10周年以上,本人自愿留下来的执业(助理)医师,可在原招募的乡镇卫生院编制和相应岗位限额内通过直接考核招聘的方式招聘为在编在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志愿服务期间计算连续工龄,这部分人员自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批)确认招聘资格之日起,工作满3年后方可流动。

(6)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同意攀枝花市有关公开招聘地域性紧缺专业技术人员请示的批复》(川人社函〔2016〕20号,2016年1月5日印发,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广人社办发〔2016〕21转发)规定,按上述办法招聘的人员,在招聘单位服务期不低于3年。服务期未满的,不得办理调(流)动。

(7)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考核招聘急需短缺地勘水文专业技术人员的通知》(川人社函[2016]530号,2016年5月9日印发)规定,按本通知公开考核招聘的人员,自本人与单位签订《四川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生效之日起,在应聘单位工作满3年及以上方可按有关规定流(调)动到其他事业单位。

(8)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艺术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6〕171号,2016年11月21日印发)规定,按本通知公开考核招聘的人员,自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在应聘单位工作满5周年及以上方可按有关规定流(调)动到其他事业单位。

(9)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发〔2017〕24号,2017年4月25日印发)规定,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从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聘用合同应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在最低服务期限内,其他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其借出或调走。违规办理的,追究调出单位和组织人事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三)目前国家和省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的相关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或人员个人意愿,通过法定形式,变换工作岗位,从而使工作关系或职务关系得以产生、变更或终止的一种人事管理活动。《公务员法》规定,国家实行公务员交流制度;公务员可以在公务员队伍内部交流,也可以与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交流;交流的方式包括调任、转任和挂职锻炼。《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交流。

交流是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的一项不可缺少的环节,它充分体现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开放性,能够很好地推进人力资源的全面发展。合理有序交流有利于开阔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视野,使其得到多方面的锻炼,避免因长期在某一岗位任职而出现的因循守旧、不思进取的现象;有利于促进人才的合理使用;有利于防止腐败行为的发生,推进廉政建设的发展;有利于解决公务员的实际生活困难,体现出以人为本的人文关怀精神。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我们将认真落实国家省出台的关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服务期的规定,服务期未满的一律不允许流动,以保证机关单位人员稳定。同时,从工作和事业发展需要,适当允许人员按政策规定合理有序流动。

二、关于公考人员实行房租补贴的问题

(一)解决市本级青年干部居住问题所做的工作。2016年2月1日,市政府办印发《广元市青年干部公寓房源筹集和管理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筹集“莲心佳苑”公租房168套作为青年干部公寓(公租房),单套建筑面积为60平方米左右。凡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正式工作人员(不含医院学校),年龄35周岁及以下、单身或独居,本人及其父母在上城区内无自由产权住房、且未承租公租房、住房困难的,可按程序提出申请,相关部门审批后按规定入住。租金每平方米每月约5.5元,租赁期限3到5年。目前仍有存量房源可供申请租住。

(二)市城区公租房存量情况。据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介绍,我市市城区针对无房大中专生建有“青春创业苑”公租房3***套,目前也有存量房源可供申请租住。

(三)下一步打算。考虑到国家、省正在进一步清理规范津补贴发放,我们建议由市人才办牵头,市纪委、财政、人社、审计等部门参与,探索建立针对公开招录(聘)人员更加优惠的住房补贴措施。

三、关于加大人才招聘数量的问题

根据《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录用公务员必须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内,并有相应的职位空缺。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必须在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数额和人员结构比例、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下达的增加人员计划内进行。自2006年以来,我市按照相关规定,在有限的编制限额内及时为各级机关事业单位补充了大量的人员。

(一)公务员考录情况。自2006年至2017年底,我市共录用公务员4557名。考录中坚持基层导向,注重选人用人面向基层倾斜。2013年至2017年,在录用公务员总数2050人中,市级机关177人,占录用总数的8%;县级机关896人,占录用总数的44%;乡镇机关977人,占录用总数的48%。全市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定向考录公务员占全市公务员考录总数的20%以上,占乡镇机关公务员考录总数的35%以上,实现了省上规定的目标。12年来社会反响良好,基本实现了考生满意、党委政府放心的目标。

(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情况。自200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建立以来至2017年底,我市事业单位累计公开招聘11438人,其中:市本级1965人,县区及乡镇9473人,整个招聘工作平稳、顺利、安全。

(三)高层次人才引进(招聘)情况。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人才队伍建设,特别是近年来对高层次人才引进(招聘)出台了系列优惠政策。自2009年实施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以来,全市统一组织实施12批次,分别为每年定期引进10批、百企引才名校行和清华大学引才各1批,共引进522名高层次人才到市、县事业单位工作。其中,2018年公开引进69名高层次人才(硕士67名、副高级职称2名,市级54名、县区15名)。通过持续不断的人才引进,既引进了我市急需紧缺专业人才,优化了人才结构,提升了人才队伍整体素质,又为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储备了一批后备人才。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我们将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相应的职(岗)位空缺内,加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空岗补员力度,为机关事业单位及时补充急需紧缺实用的人员,为决战决胜整体连片贫困到同步全面小康跨越、加快建设川陕甘结合部现代化中心城市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撑。

再次对您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表示感谢。欢迎今后继续提出意见和建议,帮助我们改进和推动各项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7月23日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关于我们 加入我们 人力资讯TOP500 网站地图 临时工招聘信息兼职招聘信息

劳务派遣 深圳劳务派遣公司 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临时工派遣公司 深圳临时工派遣中介 2
  1. 县公安局五心工作法深入推进一标三实基础信息大采集工作
  2. 县文化广电局加强安全生产和火灾防控规范文化市场经营秩序
  3. 射洪收听收看全国加强非洲猪瘟防控电视电话会议
  4. 射洪市供销社隆重召开第一届社员代表大会
  5. 射洪县委召开十二届83次常委会
  6. 射洪队六个强化抓实机关党的建设
  7. 58世界红十字日博爱周纪念活动启动
  8. 朝天区提前准备提高防汛减灾战斗力
  9. 市新春送文化下乡活动组走进黄家埝
  10. 金家镇坚决落实五个第一时间筑牢疫情防控防线
  11. 射洪县政情通报会召开
  12. 县城管执法局多措并举化解停车难题
  13. 县委编办召开规范乡镇机构设置座谈会
  14. 县工商质监局射洪县首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成立
  15. 新会镇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
  16. 射洪组织收看全省纪检组织建设经验交流会
  17. 省旅游局领导调研射洪旅游产业发展工作
  18. 县经济和科技信息化局2015年科技创新取得显著成果
  19.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着力四个强化抓实基金监管
  20. 今日射洪日晕现象的说明
  21. 射洪市选举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
  22. 县公安局制定出台会前学纪制度
  23. 县审计局五加强推进审计事业发展
  24. 武安镇森林防灭火以演代练以练为战
  25. 学苑路延伸段项目建设情况
  26. 省属监管企业一季度实现开门红
  27. 县教育体育局党委召开庆祝***成立95周年大会
  28. 县教育体育局多举措做好期末及寒假安全工作
  29. 县公安局三个坚持狠抓党建工作
  30. 肖光成一行调研射洪农村社区建设
  31. 四川欣泽实业公司射洪建设集团公司15万善款捐灾区
  32. 雷刚检查指导射洪市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控工作
  33. 县档案局到大埝村开展红五月帮扶工作
  34. 县武引管理局组织开展奉献爱心关爱儿童走访活动
  35. 周霖临调研射洪县司法体制改革工作
  36. 县城乡规划管理局深入学习贯彻中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
  37. 县教育体育局赴联系村上党课
  38. 剑阁县首例12348法网异地维权案成功获赔
  39. 市市场监管局组织紧急逃生避险演练
  40. 关于疫情期间出入境政策6问6答
  41. 刘静视察全县交通项目建设进展情况
  42. 天仙镇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43. 祝春秀在广元调研时要求打造好有事来协商履职品牌
  44. 射洪滨江路南延工程6月底将竣工通车
  45. 今年52名硕士以上人才扎根遂宁
  46. 县农民工服务中心赴蓬南镇开展结对帮扶工作暨督导村(社区)农民工综合服务站建设
  47. 县粮食局深刻领会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有力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突破
  48. 县城管执法局党组看望慰问一线职工
  49. 射洪组织收听收看全省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电视电话会
  50. 县国税局四项措施强化党建工作
  51. 县审计局四举措防范廉政风险
  52. 县城乡规划管理局把好五关改进乡镇规划工作作风
  53. 美丰工业城管委会机关支部召开党员大会
  54. 全市人大系统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座谈会在射洪召开
  55. 射洪召开2017年党的建设工作会
  56. 县医保局四举措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57. 射洪队五举措提升纪检工作力度
  58. 射洪群英水库扩建工程环评方案经省环保厅审批通过
  59. 旺苍县紧抓便民服务中心服务水平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
  60. 遂宁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通过考核
  61. 射洪县五措施抓实控辍保学工作
  62. 王毅中方期待东盟领导人特别会议实现三个有利于
  63. 曹立军副省长主持召开四川省铁路规划建设工作专题会议
  64.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召开支部书记述职评议会
  65. 上半年遂宁市进出口总额逾3亿美元
  66. 吴得民指导市人大常委会民主生活会
  67. 射洪县隆重纪念爱国卫生运动六十周年
  68. 射洪隆重庆祝第十九次全国助残日
  69. 县粮食局构建五个阵地推进粮食普法宣传
  70. 我县快速推进灾后住房建设工作
  71. 防疾病传播县疾控中心消毒20余万平方米
  72. 王能督导市城区河流整治并开展巡河工作
  73. 县食品药品监管局扎实开展监督抽检工作维护夏季食品安全
  74. 县城乡规划管理局深入桃花村开展结对帮扶调研
  75. 县招商引资局召开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工作会
  76. 全市2018年食品安全委员会全体会议在射洪召开
  77. 深入开展灭C行动助推学校食堂提档升级
  78. 周新蒲从双带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79. 射洪县开展洪城青春荟●学子家乡行活动
  80. 广元市红十字会组织开展58世界红十字日纪念宣传活动
  81. 船山区城管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会召开
  82. 市委书记崔保华莅射视察项目工作
  83. 船山区委农村工作会召开
  84. 县民政局四举措切实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
  85. 县教育体育局送党课到联系村
  86. 县教育体育局组织开展2017年送教下乡活动
  87. 陈炜在调研民政工作时强调以务实举措推动民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88. 遂宁市政协党组班子召开专题民主生活
  89. 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开展保健食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
  90. 县环境保护局开展空气质量监测技术培训
  91.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实施防洪清肠行动
  92. 县国税局传达学习中央深改组会议精神
  93.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积极组织观看电影百团大战
  94. 射洪党史学习教育市委宣讲团举行动员暨集体备课会
  95. 县卫生计生局射洪县卫生融合初显成效
  96. 射洪市举行2020年512防灾减灾日集中宣传活动
  97. 市领导调研射洪县沈水河河长制工作落实情况
  98. 射洪召开县委十二届八次全会
  99. 县安全监管局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专项执法检查
  100. 县城管执法局积极处置喷漆扰民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