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安局制定出台会前学纪制度
为切实依法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学纪遵纪表率作用,增强党员民警遵纪守法意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确保学法学纪制度化,根据省、市、县纪委文件精神,县公安局于近日制定出台了《会前学纪制度》。
《会前学纪制度》制定出台,进一步明确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引领示范作用,增强民警法治意识、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从制度上将会前学法工作落实下来,将确保工作取得实际效果。
《会前学纪制度》对学纪人员、学纪时间、学纪方式等进行了细化,作出了明确规定,并对会前学纪提出了坚持做到“四结合”的要求,即:坚持学纪与用纪相结合,做懂法纪、守法纪、用法纪的模范;坚持学纪与遵纪克己相结合,做到纠正问题、自律行为、提升素质、廉洁奉公;坚持学纪与学法相结合,同步推进,整合要求,提升实效;坚持学纪与建设学习型机关相结合,做到既学法纪,又学业务,更学修养,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切实增强干部职工法纪意识。
《会前学纪制度》紧密结合了县公安局实际,把学纪学法进一步标准化、具体化、可操作化。局党委、各党支部、各部门对照《会前学纪制度》,将其列入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党支部会及工作例会等,形成集中学、专题学、民警自学的良好氛围,确保了会前学纪学法的针对性、全面性,推进各项工作的扎实开展。(县公安局 赵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