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绵竹市国土资源局关于2018年度经济适用住房(安居房)已核准上市但未及时缴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事宜的通
各经济适用住房(安居住房)申购户:
我市2018年经适房上市相关政策于2018年6月20日全部出台,7月1日开始上市交易,截至2018年11月22日,市住建局城镇住房保障管理所已核准上市(或取得完全产权)共553户,但已按照程序将《绵竹市经济适用住房(安居房)转移登记审批表》及相关资料报送市国土资源局行政审批股(缴纳土地收益)的只有496户。
按照《绵竹市经济适用房(安居住房)上市交易管理办法》(竹府发〔2017〕6号)第五条“转让时同类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价格,由市住建局牵头,市发改局等部门配合,参照同类地段同时期普通商品住房平均交易价格下浮10%为基准核定,并于每年初发布”的要求,2019年度我市经济适用住房同类地段同时期普通商品住房平均交易单价将可能发生变化,2019年度同一套经济适用住房(安居住房)上市(或取得完全产权)需要缴纳的土地收益也会发生变化,经市2019年度经济适用住房(安居住房)同类地段同时期普通商品住房平均交易单价会商会议议定,2018年已在市住建局城镇住房保障管理所核准上市(或取得完全产权)的家庭,请于2018年12月31日前将《绵竹市经济适用住房(安居房)转移登记审批表》及相关资料报送市国土资源局行政审批股(缴纳土地收益),2018年12月31日还未报送的,原《绵竹市经济适用住房(安居房)转移登记审批表》作废,若今后要继续上市交易(或取得完全产权),需重新到市住建局城镇住房保障管理所审核,届时应缴纳的土地收益将按照该年度进行核准。
另,已经向国土资源局行政审批股递交缴纳土地收益资料的家庭,请按照时限及时缴纳土地收益并办理房产转移登记。
特此通告
绵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绵竹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