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湖区人社局赴西安大兴新区(土门地区)管委会开展深化职称改革推进事业单位职称制度规范化调研活动
按照“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安排,莲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邓小军同志带领专技科、工资科同志赴西安大兴新区(土门地区)管委会开展了“深化职称改革,推进事业单位职称制度规范化”的调研活动。通过访谈、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的形式,在充分听取大兴新区(土门地区)管委会提出的问题、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对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升、专业技术人员聘用问题进行了深入的讨论和解答。
首先,由邓小军同志简要介绍了本次调研活动的主旨和目的,指出本次调研活动旨在调查大兴新区(土门地区)管委会及相关事业单位的人事制度,以及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岗位结构等问题。并向管委会工作人员发放了调查问卷,深入了解管委会工作人员对人事管理制度、职称评定、岗位聘用等方面的意见建议。
随后,由大兴新区(土门地区)管委会党政办副主任乔晓鹏对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职称制度改革的相关政策具体落实情况、管委会岗位设置方案及人员结构做逐一介绍。之后,对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升相关政策具体的实施规范、已获取职称专业技术人员的聘用程序提出了问题。
在听取党政办副主任乔晓鹏介绍后,邓小军同志对管委会政策落实情况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给予肯定,并对管委会能够大力支持调研工作表示感谢。结合市人社局《关于印发西安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动态调整办法(试行)的通知》(市人社发〔2017〕229号)和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安市莲湖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莲办字〔2009〕30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从管委会实际出发,邓小军同志对管委会提出的问题进行了逐一解答: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升的相关政策和条例是省级部门制定,按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不同序列分别设定,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考评、取得证书的程序和条件应当符合政策规定。
已获取职称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聘用应当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方案规定的岗位结构和数量确定,按岗聘用是原则,在单位有与取得职称对应空岗的情况下方可聘用。
通过本次调研活动,调研组对大兴新区(土门地区)管委会事业单位人事制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取得深入了解,也明确了职称改革制度落实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很多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办法,对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具有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