碑林区政府常务会议举行劳动合同法专题学习
劳动关系是最基本、最重要的社会关系之一。在经济大发展、社会大变革、利益大调整时期,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度、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对于创新社会治理、促进社会和谐、增强党的执政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7月1日下午,按照2020年度区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计划的安排,碑林区政府常务会议举行《劳动合同法》专题学习。法治学习由区长卢光文主持,区政府主要领导、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
会上,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张猛同志从立法背景、重点法条解读、以案释法三个方面,全面讲解了劳动合同法,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操作性。
卢光文指出,深入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是区政府落实稳就业、保居民就业的具体举措。要深化认识,全力站在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和建设法治碑林的高度,充分认识贯彻《劳动合同法》的重要性。要加强普法,充分运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介,广泛深入宣传解读《劳动合同法》立法宗旨、基本内容和各项规定,增强全社会学法用法的自觉性,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和参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良好氛围。要带头守法,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理念,增强做好就业工作责任感。要严格执法,人社部门要充分发挥好统筹协调、牵头抓总、监管督导的职能作用,各街道、各部门要主动履职尽责。要加强劳动保障监察与刑事司法衔接,严厉打击违法用工行为;要不断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矛盾调处机制和劳动保障监察机制,确保全区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稳定。(碑林区司法局 沈 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