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境监理处开展无人机执法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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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08日发表
按照监理处统一安排,3月25日,市环境监理处杨震副处长带领执法人员继续开展生态环境无人机执法试点工作,通过对高陵区泾渭工业园部分企业进行航拍和高空检测,对无人机航拍及检测性能进行测试。
无人机气体检测模块可实时检测空气中一氧化碳、二氧化硫、二氧化氮、Pm2.5等污染因子,并将相关数据传输至地面端。
无人机航拍模块,可对区域地面情况进行高空拍摄,掌握区域地面情况。
下一步,监理处将继续积极开展生态环境无人机执法试点工作,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执法无人机操作水平,完善相关制度,尽快将生态环境执法无人机正式投入到我市生态环境执法整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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