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推进工作方案
日前,市应急管理局制定下发了《龙口市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推进工作方案》(下称《方案》),对我市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推进落实,提升运行实效,提出了明确任务要求和考核奖惩措施。《方案》明确指出,企业若不推进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将被纳入“黑名单”。
《方案》要求,2019年底前我市所有非煤矿山、金属冶炼、食品加工类涉氨制冷企业、具有粉尘作业场所且作业人员多于10人的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必须有效、规范运行。市应急管理局将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建立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运行“黑名单”,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双重预防体系主体责任。对未依法履行主体责任、风险隐患管控排查不力、存在违法行为的,将依法依规严厉处罚。
《方案》强调,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运行情况纳入安全生产巡查和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工作被动应付、风险隐患管控治理不到位、发生事故的镇街区实施重点关注,在安全生产评先树优中“一票否决”。对双重预防体系未有效运行的企业,一律不予通过安全标准化审查、取消企业安全标准化等级称号,一律视为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不予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对拒不开展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或虽已开展但未有效运行,且拒不执行监管部门下达的整改指令,性质恶劣的,一律纳入安全生产领域“黑名单”管理。
记者 李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