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海阳分局关于2021年7月29日拟作出的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1年7月29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7月29日-2021年8月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
联系电话:0535-3301128
传 真:0535-3306226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渗灌管生产加工项目 | 海阳市行村镇工业园区 | 烟台协力海洋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 山东隆和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海阳市行村镇工业园区,地理坐标为120度53分59.373秒,36度40分25.190秒.该项目占地面积49205.21m2,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30万元,利用已建成的厂房进行设备安装,调试,项目建成投产后,年生产渗灌管1200万米. | 1,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产生的生活污水应集中收集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海阳市污水处理厂.2,项目在投料搅拌工序中产生的粉尘经搅拌机上方集气罩集中收集后,送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在加热挤出工序中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后,通过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生产过程均应在密闭结构内进行,并采用密闭(气)尘源措施,严格控制无组织废气的排放量.3,营运过程中厂界噪声须满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