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罘区2011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全面开展
为加强事业单位监督管理,规范事业单位行为,根据《行政许可法》、《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芝罘区编委办印发了《关于做好2011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检有关问题的通知》,芝罘区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工作全面开展。
明确年检范围。此次年检的范围是经芝罘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设立登记(备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效期至2012年3月31日的事业单位法人。
明确年检内容。2011年度年检主要内容是审验各单位填报的《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和事业单位年度工作报告等,主要包括开展业务活动情况,履行职责情况;资产损益情况;对《条例》及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绩效和受奖惩情况等。
明确年检程序。年检工作分自查、填报、审查和结论四个步骤进行。事业单位法人按照《条例》要求,进行自我检查,如实填写《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由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连同需其他材料报送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安排专人进行审查并作出结论。
确保年检质量。年检中,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将采用材料审查、实地调研、座谈走访等形式对参加年检的事业单位进行全面详细地审查。根据审查情况,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将按照《条例》要求,对事业单位法人的年度报告做出合格或者不合格的结论,对合格的单位粘贴国家统一的年检专用标志,对不合格单位按《条例》规定进行相应处理。(王文)
责任编辑:于馨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