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宇客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含子公司)关于2021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屏山县宇客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含子公司)
关于2021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屏山县宇客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系屏山县国企恒源集团下属全资国有公司,成立于2002年10月,注册资本约1.3亿元,是屏山县政府国有大型骨干文旅企业、三产服务业县级平台公司和县级文化旅游产业投融资优质平台。公司业务主要涉及旅游开发、文艺创作、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及视频制作服务、市政设施和城市绿化管理、各类工程建设活动、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体育健康服务、酒店管理、住宿及餐饮服务、公共事业管理服务、食品经营、艺术考级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游览景区管理、互联网信息服务及投融资等。目前,公司正在开发和运营马湖府古城、八仙山立佛景区、云顶仙居民宿、县体育场、高铁屏山站VIP室等文旅项目;负责举办全县各类节庆文旅活动;同时,签约四川广播电视台科教频道(四川教育电视台)《美育》栏目,且为该栏目在全川21个地市州运营机构。公司旗下有四川宇客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四川宇客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四川宇客商贸有限公司、四川茗山墅餐饮服务有限公司和宜宾宇客旅行社有限公司5家全资子公司。
因公司(含子公司)业务发展,根据《屏山县县属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试行办法》《屏山县属国有公司劳动用工暂行办法》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原则实施。
二、招聘范围
此次招聘面向所有符合本公告及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如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影响,经核实可延迟)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并凭证书办理聘用手续,如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其他人员必须在报名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责任自负。
三、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屏山县宇客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招聘4人、项目子公司招聘11人。具体情况详见《屏山县宇客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含子公司)2021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四、合同期限及薪酬待遇
(一)合同期限
本次招聘人员的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6个月。员工与公司的劳动合同续签,按照《屏山县属国有公司劳动用工暂行办法》执行。
(二)薪酬待遇
1.按照《公司员工薪酬管理制度》执行,即:员工总薪酬=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工龄工资+技术津贴。
2.公司按规定为其缴纳单位承担部分的“五险一金”。
3.按相关文件规定享受工会福利、带薪休假、通讯补贴,可享受食宿补贴。
(三)服务年限
本次招聘人员的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若录用人员出现违反服务期约定的,须依据相关规定向公司支付违约金。
五、报考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拥护***的领导,自觉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
2.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市场开拓能力、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爱岗敬业,身体健康;
4.具备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5.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人员。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考者须认真阅读公告,了解招聘岗位的具体情况,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如委托他人报名需提供委托书;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需缴纳报名费人民币50元。
2.报名时间:2021年5月20日至5月28日(共7个工作日,周末顺延)(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屏山县宇客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行政综合部(屏山县屏山镇君山大道西段499号岷江大厦11楼)。
4.报名时报考者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有效的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应届毕业生除外);
(3)学信网学历认证资料1份;
(4)相关技能(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已填写的《报名表》1份;
(6)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寸)1张;
(7)报考岗位有工作经验年限要求的,需提供原工作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原件1份;
(8)其他证明材料原件1份。
(二)资格审查
报名即对报考者进行初步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准考证领取
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者,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试
1.开考比例:本次招聘每个岗位开考比例原则上为1:2,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进行,通过报名的人员全部参加面试。若岗位开考比例达不到规定要求的情况,公司将视报名人员情况经董事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是否开考。
2.面试:本次招聘除风控管理岗位只进行结构化面试外,其他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导游为实景场地讲解),由评委组围绕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履职能力等对报考者进行综合评估。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进入笔试环节。
3.笔试:笔试实行闭卷方式进行综合知识测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对报考岗位所需的政策法规、行业规范以及履职所需综合素质、专业技能等内容。
4.面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时间根据面试情况确定。
5.成绩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50%;成绩计分均实行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五)体检
1.入围要求: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名额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若出现总成绩相同的情况,笔试成绩得分高者为入围人选;若总成绩和笔试成绩得分均相同,将综合考虑其学历、专业、专业技术职称、执业资格、工作履历等因素,按照岗位匹配度确定入围人选。
2.体检要求:
(1)体检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2)体检标准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3)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4)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5)体检由公司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七、考察
本次招聘的中层干部以上及重要岗位人员公司将组织进行考察,主要考察了解被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业务能力、工作态度、工作实绩等情况。对招聘的其他人员主要进行报名资料真实性复核。
八、递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考生自动放弃或因录用人员个人原因在试用期离职出现的岗位空缺,经公司董事长办公会研究后,可根据该岗位考试总成绩确定递补人员。
九、公示
经审定的拟聘用人选,在屏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bps.gov.cn/)和屏山县宇客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宇客文化旅游”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十、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其中: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一、特别提示
1.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屏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bps.gov.cn/)和屏山县宇客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宇客文化旅游”及时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报名、面试、笔试、体检、考察、聘用的,责任自负。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3.考生主动放弃拟聘岗位的,应积极配合公司完善相关手续。公司以短信及电话的形式通知,未回复且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十二、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招聘工作程序和纪律聘用的人员,一经核实,即取消聘用资格。监督电话:0831-5700190。
十三、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屏山县宇客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负责解释。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贾老师,0831-5700196。
***:1.屏山县宇客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含子公司)2021年第一次公开招聘
工作人员岗位表
2.报名表
3.委托书
屏山县宇客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2021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