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先进深度交流共谋发展利津县司法局与滕州市司法局缔结为友好
为学习先进地区的成功经验,更好地促进利津县司法行政工作的快速发展,4月21-29日,利津县司法局组织公证处和各乡镇司法所主要负责同志一行11人,组成挂职学习考察团,赴滕州市司法局挂职考察学习。期间,考察团成员分别到滕州市司法局、滕州市公证处、西岗司法所、级索司法所、大坞司法所挂职,学习当地社区矫正、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等先进经验及农村项目竞标推行阳光工程、农村合同见证等创新性业务工作,并全程参与各项具体业务的办理、处理,为利津县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发展提供了思路和方向。通过9天的考察学习,全体成员都有了很大收获:一是解放了思想,开阔了视野,提高了对司法行政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取得了真经,找到了样板,增强了做好司法行政工作的勇气和信心;三是看到了不足,找到了差距,激发了做好司法行政工作的热情和干劲。
4月29日,学习考察结束之际,利津县司法局与滕州市司法局正式签约缔结为友好协作单位。双方将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建立长期稳定的司法行政业务交流合作关系,共同探讨和研究做好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思想政治建设、队伍建设等各项工作的有效方法和途径,做到互通有无,资源共享。同时,双方将努力倡导并促成所辖部门、行业团体建立对口协作关系,加强两地之间的律师、公证、基层管理工作、基层法律服务等行业的友好往来,建立定期或不定期的交流访问、干部学习交流制度,互派干部通过考察学习、挂职锻炼等形式,开阔视野、增长知识,促进业务工作开展。友好协作关系的确立,进一步增进了友谊,必将为推动司法行政事业发展发挥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