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工委印发通知对严明中秋国庆期间有关纪律提出要求
中秋、国庆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近日,省黄三角党工委印发《关于严明中秋、国庆期间纪律要求的通知》。
通知指出,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抓好重要时间节点的作风建设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和重要任务,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推动形成廉洁过节的良好风尚。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发挥表率带头作用,抓好班子,带好队伍,早安排、早部署、早提醒,强化党风党纪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增强纪律规矩意识,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切实加强对分管范围内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觉抵制不正之风。重申十个严禁:严禁违规公款购买赠送月饼、名贵特产等节礼或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电子礼券、电子红包等;严禁用公款相互走访、相互宴请或违规公款吃喝、旅游和安排与公务无关的消费活动;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实物或以各种名义报销节礼费及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严禁出入私人会所,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向企业、管理服务对象借用车辆、转嫁相关费用;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企业及下属单位安排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严禁借机大操大办各类婚丧喜庆事宜;严禁组织或参与封建迷信、***活动;严禁发生其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通知强调,各级纪检机关要进一步畅通拓宽举报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加大监督执纪力度,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既要抓早抓小,又要依规依纪严查严处。同时,认真落实一案双查制度,对作风建设流于形式、发生顶风违纪问题的,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也要追究领导责任,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要强化警示教育,对典型案件一律通报曝光,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要通过开展明察暗访,严厉查处违规吃请、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工作日中午饮酒等问题,以更严的标准和更实的措施保证各项纪律要求落到实处,推动整治四风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