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港东营港区910液体化工品泊位和东营港东营港区四突堤3
一、建设项目概况
为适应市场需求的变化,同时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山东宝港国际港务股份有限公司拟对现有液体化工品泊位进行扩建。东营港东营港区9#、10#泊位现有规模为5千吨级(水工结构兼顾1万吨级)液体化工品泊位2个,工程于2014年6月竣工验收;东营港东营港区四突堤#3、#4泊位现有规模为5千吨级(水工结构兼顾1万吨级)液体化工品泊位2个,工程于2014年12月竣工验收。本次改扩建工程需对停泊水域疏浚到设计标高,码头平面布置不调整。工程总投资3171万元。扩建后可以满足10000吨级化学品船和10000吨级油船和5000GT LPG 船停泊需要。
二、建设项目对海洋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施工期的主要污染影响因素是疏浚施工产生的悬浮泥沙,以及施工船舶舱底油污水、施工船舶、陆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固体废弃物和废气等。
本项目运营期海洋水环境污染源包含:码头冲洗废水、机修油污水、生活污水、码头冲洗水等;固废包含生活垃圾和船舶垃圾等;废气污染源为船舶废气;噪声污染源主要是设备、船舶等产生的噪声。
三、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内容
通过对评价范围内海洋环境质量现状的调查和监测,掌握该区域的海洋环境质量现状;通过对施工工艺的分析、类比调研,确定污染物的种类、排放量和排放方式,分析项目建设对海洋环境和海洋生态的影响,并预测可能造成的影响程度和范围,提出清洁生产和污染防治等减轻环境影响的措施和方案,为工程设计和海洋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本项目此次公众意见征求范围包括东营港内各企事业单位职工,港口周边村民,东营市及东营港区机关单位的干部职工以及其他关心本项目建设的公众。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对本工程主要环境影响的意见和建议;对本工程环境保护措施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以及公众对如何落实环境保护各项措施的建议;对本次公众意见调查工作的建议。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本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等内容的意见看法。
公众联系建设单位的方式:
建设单位:山东宝港国际港务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超
邮箱:bggjhse@126.com
联系电话:151****6659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及说明
公示不少于十日,起止时间为2017年9月6日到2017年9月15日。公众对项目实施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应当自本公示之日起十日内,向项目建设单位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