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信访举报件办理情况(第六批)
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第六批信访举报件共计196件(其中来电59件,来信137件),涉东营10件。截至9月10日,已办结10件,现予以公开。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 |||||||||
2021年9月10日(第6批 ) | |||||||||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D2SD202****10049 | 东城街道安兴南区1号楼对面的北侧有很多家餐饮店,无法提供商铺名称,每天17:00至次日03:00餐饮店产生的油烟味道扰民,都是烧烤的味道,影响周围小区居民开窗,至今未解决;餐饮店的抽油烟机一直往外排放油烟,产生的噪音扰民,至今已经有两年的时间,多次反映未解决。 | 东营市 | 大气 | 9月1日,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组织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监察支队、市生态环境局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与东城街道等部门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东城街道安兴南区1号楼对面为淮河路商业街,沿街有东营开发区荣军烧烤店(店名“蠔太郎”)、百年串城酒店(店名“百年烧烤”)、老修餐饮店(店名“老修家碳火烤羊腿”)、金手勺快餐店(店名“金手勺”)4家餐饮店,均有经营许可证,经营烧烤项目。 2.现场检查时4家餐饮店均正常营业,都安装了油烟净化设施,设置了专用烟道,有油烟检测报告和油烟设备定期清洗记录,营业时均存在油烟排放情况。9月1日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夜间连续油烟检测,报告显示油烟排放达标。 3.荣军烧烤店有2台油烟净化设施设置于商业街南侧楼顶,距离安兴南区1号楼较近(直线距离17米);其余3家餐饮店油烟净化设施均位于商业街北侧楼顶,距离居民楼较远(直线距离25-30米左右)。对安兴南区1号楼1单元4楼及3单元4楼楼道内两个环境敏感点位进行3次噪声检测,结果均达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二类标准要求。 4.2020年以来接到此处及附近油烟扰民投诉7起,受理后均第一时间现场检查核实。现场检查时,4家餐饮店营业期间油烟净化设施均正常开启,调阅2020、2021年油烟检测结果,除2021年老修家碳火烤羊腿排烟口油烟不达标外,其余3家均达标,2021年6月15日已对老修家碳火烤羊腿立案处罚,该店已采取措施实现油烟达标排放。 | 基本属实 | 1.东营经济开发区责成荣军烧烤店采取以下措施:将两处油烟净化设施及烟道加长改至楼顶北侧,距离居民楼最远位置(直线距离30米左右);更换静音油烟净化设备并架设隔音板进一步降低噪声排放,9月5日已整改完成。 2.东城街道办发挥网格化管理作用,加强油烟噪音扰民网格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同时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商户合法经营、文明经营,共同维护良好的经营秩序和生活环境。 | 已办结 | 无 |
2 | D2SD202****10058 | 东营市垦利区董集镇华澳大地养牛场,经营过程中产生异味严重,严重影响居民生活,导致居民无法开窗。 | 东营市 | 大气 | 该问题与第五批D2SD202****00014重复。垦利区已于8月31日组织董集镇、区畜牧业发展服务中心、市生态环境局垦利区分局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华奥大地农业项目实为山东华澳大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该公司位于东营市垦利区西部黄河展区内,距离最近的村庄直线距离约1100m,不在禁养区和限养区划定范围内。该公司养殖项目总占地为3.8万亩,养殖区域占地1000余亩,设计奶牛存栏1.19万头,现存栏9680头,2019年10月建成投产,环评手续齐全,2020年5月进行了排污许可证登记。 2.该公司异味主要来源于粪污处理区、堆肥区、堆肥车间有组织恶臭及牛舍粪污、沼渣和氧化塘沼液蒸发造成的无组织废气。其中,粪污处理区、堆肥区、堆肥车间各处理工段恶臭气体经收集后通过二级碱液喷淋塔处理经25m高排气筒排放;牛舍粪污经收集后进入回冲渠,汇聚到粪污中转池,然后进入厌氧罐发酵,经发酵后沼液进入氧化塘进一步处理达标后用于农业灌溉,剩余沼渣用于回填牛舍卧床材料。 3.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氧化塘沼液及沼渣储存棚内无组织废气挥发,夏季雨水量较大,氧化塘内沼液无法及时还田处理,沼液存储量增大,蒸发量变大造成异味扰民。夜间气压高,不利于异味垂直散发,造成周边异味加重。2021年,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了5次厂界臭气浓度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该公司厂界臭气浓度符合国家排放标准限值。 | 基本属实 | 1.垦利区责成华澳公司采取以下措施:对沼渣储存棚进行密闭,对氧化塘进行覆膜,沼渣存储棚密闭计划9月底前完成,氧化塘覆膜计划12月底前完成。新增2台移动式、4台固定式雾炮对氧化塘及牛舍喷洒生物除臭药剂进行除臭作业,同时增加喷洒频次,由原先间歇性喷洒改成24小时不间断喷撒,对氧化塘实行每周添加1次生物菌剂高效除臭措施控制异味扩散。 2.董集镇、市生态环境局垦利区分局加大环保监管力度,督促企业加快异味治理项目进度,严格执行采取喷洒生物除臭剂、增加生物菌剂等方式进行除臭,切实防止异味扰民。 | 已办结 | 无 |
3 | X2SD202****10037 | 广饶县稻庄庞项村东科迪橡胶公司,生产过程排放有毒有害气体,严重危害村民身体健康。废料、废机油私自处理。 | 东营市 | 大气 | 9月1日,广饶县组织市生态环境局广饶县分局、稻庄镇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科迪橡胶公司”实为广饶县科迪橡胶厂,公司建有3万吨/年再生胶项目和轮胎隔离膜项目,环保手续齐全,生产过程产生主要污染物为挥发性有机物、颗粒物等。其中3万吨/年再生胶项目废气经冷却、焚烧、水洗、活性炭吸附、UV光氧处理后排放;轮胎隔离膜项目废气经复合UV光氧处理后排放。经查阅该公司2020-2021年度自行检测报告,各项大气污染物均达标排放。走访周边群众,群众反映企业正常生产时无明显异味。 2.该公司废料为部分隔离膜下脚料,属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统一外卖;废润滑油属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间,经查阅台账,公司2019年未产生废润滑油,2020年废润滑油产生量为0.06t,2021年至今产生量为0.09t,共计0.15t,暂存于该公司危废暂存间内。该公司已与山东宏坤环境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危险废物处置合同,但尚未转移处置,未发现有废料、废机油私自处理情况。 3.该公司环境影响报告书、排污许可证中废润滑油评价数量(1t/a)与实际产生量存在差别,已责令该公司编制固废环境影响专题报告。 | 部分属实 | 1.广饶县责成科迪橡胶厂按照固废管理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产生状况进行评价,编制固废环境影响专题报告并按照程序报批。 2.市生态环境局广饶县分局、稻庄镇督促该公司严格落实环保要求,确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 已办结 | 无 |
4 | X2SD202****10111 | 在东营市东营区西四路与铁道交叉口,向南约100米第一个向东路口,胜利水泥厂的发货西门,路南大约从东属第三至第六户,有一个电镀厂(经营者李某峰、李某波),无环保手续,自2018年7月开始偷偷生产,处理设备非常简陋,污水横流,有暗沟排放,废酸随处排放,无电镀废液处理能力,而且废气非常呛人。 | 东营市 | 水 | 9月1日,东营区组织市生态环境局东营区分局、史口镇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的“电镀厂”实为山东博纳精密金属有限公司(曾用名东营红船工贸有限公司,经营者李某峰、李某波)。该公司建有2万吨机械配件项目和金属机械配件表面处理项目。 2.2万吨机械配件项目2018年3月31日获得原东营市环境保护局东营分局批复文件,2019年4月27日通过自主验收。该项目电炉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制壳造型工艺、熔炼工序、抛丸工序产生的废气通过布袋除尘器及光氧催化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该项目于2020年4月自行拆除完毕。 3.金属机械配件表面处理项目于2019年建设,2019年8月13日获得环评批复文件,2020年7月25日完成自主验收。项目主要生产工艺为去油→水洗→酸洗去锈→三道水洗→磷化→封面,无电镀工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酸碱中和处理装置处理后排放;污水通过污水处理设备进行水渣分离;废渣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2019年投产以来累计产生并委托处理0.476吨),废水添加PAM药剂、PAC药剂、NaOH后,经过碳滤砂滤处理回用于生产,不外排。该项目自2021年5月起一直处于停产状态。现场检查时,酸洗车间已经基本拆除完毕,不再具备生产条件。现场无暗管(沟),无生产工艺废水排口,现场检查时能闻到轻微异味。 | 部分属实 | 1.东营区责成博纳公司拆除剩余设备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密闭拆除,做好水、大气、土壤、危废污染防治工作,防止拆除期间产生异味污染。 2.市生态环境局东营区分局、史口镇加强对企业环保监管,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 已办结 | 无 |
5 | X2SD202****10035 | 广饶大王镇经济开发区内的中一橡胶公司,不执行环评要求,实际产能大于环评。车间污染治理设施不完善,达不到环保建设的投资标准;废活性炭、废机油私自处理;废水偷排;锅炉手续不完备,脱硫设施运行不正常,锅炉废水通过下水道偷排。 | 东营市 | 水 | 9月1日,广饶县组织市生态环境局广饶县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大王镇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该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加工销售高性能子午线轮胎,机动车、非机动车内外胎等。该公司建有年产600万条半钢子午胎、年产300万条高性能全钢子午胎、5台25蒸吨/小时燃煤锅炉3个项目,环评手续齐全。年产600万条半钢子午胎项目、300万条高性能全钢子午胎项目(一期年产120万条),实际产能分别为587万条和120万条,主要生产设备未超出环评批复内容,未发现实际产能大于环评产能情况。 2.该公司废气防治措施主要为布袋除尘、活性炭吸附、UV光氧处理工艺、脱臭净化工艺、湿法脱硫、SNCR脱硝处理工艺,产生废气均经收集后进入废气治理设施处理后排放,环保治理设施与环评文件一致。该公司投资4000余万元实施废气治理设施升级改造项目,目前处于安装调试阶段。 3.经对危险废物转移和暂存情况检查,2019年,该公司共产生废机油8.76吨,2020年委托东营争峰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处置7.32吨,2021年委托山东方圆润滑油科技有限公司处置1.44吨;2020年,该公司因检修未产生废机油;2021年至今,该公司共产生废机油6.06吨,委托莒南仁弟环保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处置4.96吨,目前危废暂存间暂存1.1吨。2019年以来该公司共产生废活性炭棉0.485吨,目前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尚未进行转移。检查未发现废活性炭、废机油私自处理情况。该公司危险废物实际产生量与环评产生量存在差异,正在编制固体废物环境影响专题报告。 4.该公司与广饶县白云水处理有限公司签订了污水处理协议,调阅该公司今年以来污水排入管网的数据,年废水排放量约6万方,与环评文件基本相符,未发现废水偷排情况。 5.该公司5台25蒸吨/小时燃煤锅炉项目于2018年获得环境影响评价备案意见,特种设备手续完备,均按要求进行登记和检验,未发现特种设备违法违规行为。 6.该公司锅炉安装有自动在线监控设施,执行超低排放标准,经查阅在线监控数据,脱硫设施连续正常运行,污染物排放无超标情况。 7.该公司锅炉废水主要包括软化水装置排水、锅炉排污水、脱硫废水和生活污水,软化水装置排水、锅炉排污水回用于脱硫系统和灰渣、煤场降尘,喷淋脱硫废水经处理沉淀后回用于灰渣降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挖用作农田堆肥。对厂区下水道排查未发现锅炉废水通过下水道偷排情况。 | 部分属实 | 1.广饶县责成中一橡胶有限公司按进度完成污染治理设施升级改造,及时对固废环境影响专题报告进行备案。 2.市生态环境局广饶县分局、大王镇加大对该企业监管力度,督促企业规范运行治理设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 已办结 | 无 |
6 | X2SD202****10112 | 东营区舜华小区南边一墙之隔有一机械厂(济宁路与玉华路丁字路口向北100米,玉华路西侧,红色大铁门),无环保、安全手续,老板张某江,油污水、油酸胶皮气味很大,特别是晚上生产时味道更大,并且噪声扰民,影响居民正常休息。 | 东营市 | 噪音 | 9月1日,东营区组织市生态环境局东营区分局、黄河路街道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的的“机械厂”实为东营童茳工贸有限公司,2018年4月20日成立,主要经营范围为石油钻采设备及配件销售、制造和石油技术服务。 2.2019年1月11日,童茳公司“石油井下工具及配件加工项目”因未批先建被原东营市环境保护局东营分局立案处罚。2019年1月25日,项目取得环评批复,并于2019年6月1日通过环保自主验收。 3.该公司建设前未履行安全生产“三同时”手续,缺少安全设施设计报告和安全设施验收报告。东营区应急管理局已于2021年6月2日对童茳公司未按规定进行建设项目安全评价进行了行政处罚,并责令企业限期改正。该公司已委托东营安迪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编制《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预计10月底完成安全评价行政审批。 4.该公司生产工艺为机械加工,无热处理和表面处理工艺,生产过程中无工艺废水产生,少量职工生活污水排入玉华路城市管网。现场核查时,该公司正常生产,厂区及车间均未发现污水乱排情况,车间内均进行了防渗处理,现场未闻到明显异味。不存在含油污水、油酸胶皮气味问题。反映的噪声为该企业货物装卸车时产生。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公司现场异味及装卸车时噪声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臭气浓度及厂界噪声均符合排放标准限值。 | 部分属实 | 1.东营区责成童茳公司按进度完成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尽快完善安全评价手续。 2.市生态环境局东营区分局、黄河路街道加强日常环境监管,要求企业装卸车在车间内进行,采取隔音降噪措施,避免再次出现噪声扰民现象。 | 已办结 | 无 |
7 | X2SD202****10113 | 东营区北二路与庐山路交叉口向北路西工农小区内有一家雅馨家常菜,油烟非常大,直接排放,污水横流,距离住宅楼不过20米。油烟、噪声让居民不敢开窗。 | 东营市 | 大气 | 9月1日,东营区组织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文汇街道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雅馨家常菜营业执照名称为东营区雅馨快餐店,位于东营区工农小区内。 2.现场检查时,该快餐店正常营业,油烟净化装置运行正常。该快餐店厨房污水经过沉淀池过滤后排入小区污水管网,现场未发现污水横流现象。经现场测距,该快餐店排烟口距离最近的住宅楼为28米,符合《餐饮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经油烟净化后的油烟排放口与周边环境敏感目标距离不应小于20米)要求。 3.周边居民反应油烟、噪声扰民问题为油烟净化设施平时清理不及时,处理效果降低所致。现场开启店内炉具及抽油烟机等全部设备后选取了3个点位进行了噪声检测,检测结果均小于55dB(A),符合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值限值。9月2日晚正常营业时段,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餐饮店油烟采样检测,排放浓度为0.83mg/m³,符合山东省《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规定限值。 | 部分属实 | 1.东营区组织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雅馨快餐店安装油烟净化器处理效率传感模块,即时监测油烟净化设备运行使用情况。 2.将噪声、油烟检测结果及相关标准在小区公告栏、雅馨快餐店、附近居民楼进行张贴公示,并对小区居民做好解释宣传工作。 3.东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文汇街道加强日常执法巡查,责令快餐店按要求定期清洗油烟净化器、烟道、烟罩等部位,对排烟、排污管道每天进行自检并及时清理疏通。 | 已办结 | 无 |
8 | X2SD202****10149 | 坤宝化工多年来将废铝渣作为废料卖出,逃避环保检查。废筒、废带管理也不规范,做为一般废品处理,不符合要求。废水随雨水排出,废气无组织排放超标,噪声扰民。 | 东营市 | 水 | 9月1日,垦利区组织永安镇、市生态环境局垦利区分局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坤宝化工”实为山东坤宝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现有3万吨无水三氯化铝装置升级改造项目,主要从事无水三氯化铝生产,环保手续齐全,并申领了排污许可证。 2.该企业固体废物有铝灰渣、聚氯内袋、通氯软管、油漆桶等危险废物以及废大包、废包装桶、废编织袋、废托盘等一般固体废物。2021年之前,铝灰渣按一般固体废物进行管理。因铝灰渣含铝量较高,为提高使用效率,坤宝化工计划将铝灰渣提纯再利用,自2020年2月起对产生的铝灰渣进行了暂存,未再处置,同时申请建设铝灰渣资源化利用项目。2021年1月1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施行后,铝灰渣被列为危险废物,坤宝化工已按要求将暂存的铝灰渣纳入危险废物管理,目前存有铝灰渣约170吨。项目废气主要有反应炉工艺尾气、加工废气、放料废气及无组织废气,配套建设了工艺尾气处理装置、加工废气处理装置及放料废气处理装置各一套,废气经引风机收集后进入废气处理装置,用稀碱液吸收后排放。无组织废气为放料时产生的粉尘和氯气以及产品加工时产生的粉尘,生产车间下料口和产品筛分包装区均设置废气收集装置,以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项目废水主要有净化塔冷却水和车间地面冲洗水,经过沉淀池沉淀后用作配碱用水用于废气处理,不外排。项目噪声主要来自泵、电机等设备运转,该企业位于工业企业聚集区,厂区周边2公里无居民小区和村庄,对周边影响较小。 3.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无水三氯化铝项目处于生产状态,厂区内外无明显异味,厂区危险废物贮存规范,未发现有偷排废水现象。查阅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及转移联单,未发现非法处置行为。在对坤宝化工的日常检查、双随机检查中也未发现其有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以及偷排偷放等现象。9月1日,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无组织废气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厂界颗粒物、氯化氢均符合相关排放标准限值。 | 部分属实 | 1.垦利区责成坤宝公司进一步明确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加强危险废物管理,严格落实危险废物的贮存及转移制度,确保各项污染物依法达标排放。 2.永安镇、市生态环境局垦利区分局加强对企业日常环境监管力度,增加突击检查、夜查频次,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坚决依法查处。 | 已办结 | 无 |
9 | X2SD202****10137 | 村支书林某阳毁坏城北10余亩防护林用于堆放石料、养驴、非法贮存汽柴油,严重破坏生态,污染环境。 | 东营市 | 生态 | 9月1日,河口区组织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市场监管、河口街道等部门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区域位于河口区海宁路以西、北外环以北,总面积约20.3亩,其中已办理农业设施用地手续面积8.75亩,其他土地性质主要为工矿用地及少量沟渠、林地。2007年,该区块由河口街道二吕村村民王某利承包;2021年1月,王某利将部分土地转包给河口街道二吕村村民林某军使用。 2.林某军在该区块东侧偏南部分占用林地0.89亩,建设养驴场及饲料加工铁皮大棚、青储池等附属设施;西侧部分有砂石料和建筑垃圾堆放;西侧北部有铁皮罐体两个,每个容积约2m³,均为空罐,未发现有非法储存汽柴油的情况。 | 属实 | 1.河口区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林某军对场地内砂石料和建筑垃圾进行清运,完成土地整理,恢复土地原貌。已于9月6日完成清运,预计9月10日前完成土地整理。 2.责成林某军5日内恢复植被和林地生产条件。两个空罐已于9月3日清理移除,养驴场及附属设施已于9月4日拆除完毕,预计9月20日前完成土地整理和林木补植。 | 已办结 | 无 |
10 | X2SD202****10022 | 正邦集团母猪繁育场及养猪场在其场区周边填埋固体废物(死猪、死胎等),恶臭难闻,造成严重污染。填埋位置在河口区新户镇南王村正邦集团母猪繁育场及养猪场排污区域一侧。 | 东营市 | 水 | 9月1日,河口区组织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新户镇等部门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正邦集团母猪繁育场及养猪场”实为东营正邦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下属的正邦南王猪场无害化处理站。东营正邦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已取得环评手续及排污许可证。南王猪场无害化处理站于2019年9月份建成投用,共有2套无害化处理设施及配套设施,可无害化处理病死猪4000吨/年,该处理站采用高温高压化制工艺,进行集中无害化处理,产生的油脂和肉骨渣用于生产有机肥。现场调查时,无害化处理设备处于正常启用状态。 2.该处理站一台无害化处理设备于7月27日检修维护,导致该站处理能力超负荷,为防止死猪腐败,7月28日企业将5吨左右的存量死猪,在该站北侧企业承包土地内进行深埋处理。挖开掩埋土层,现场有较重动物尸体腐败气味。 | 属实 | 1.按照《动物防疫法》有关规定,对东营正邦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进行立案查处,罚款3万元。 2.河口区责成正邦公司采取以下措施:采用无害化密闭车辆将填埋物转运至南王无害化处理站进行处理,运输路线铺设覆膜毛毡及彩条布,避免二次污染。深埋坑喷洒除臭剂、消毒剂后,取新土回填。回填表面及转运路线连续三周消毒、除味。填埋物转运,深埋坑除臭、消毒及换土回填工作已于9月2日完成。填埋物目前存放于南王无害化处理站冷库,预计9月15日前完成无害化处理。 | 已办结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