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270余万元失业保险基金稳定就业岗位
11月2日,我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用失业保险基金向金岭集团、正和木业等5家困难企业发放岗位补贴232余万元,支付社会保险补贴40余万元,惠及企业职工3097人,减轻了企业负担,稳定了就业岗位,保障了职工权益。
据悉,今年以来,为帮助受金融危机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稳定就业岗位,我县通过开展扩大失业保险基金使用范围,帮扶困难企业稳定就业岗位,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标准、统一审批的原则,对2008年6月底以前已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的;2008年7月1日以来受金融危机影响造成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回复有望的;2008年7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裁员或少量裁员且已制定稳定就业岗位措施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和环保政策的困难企业使用失业保险基金支付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补贴执行期为2009年之内,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上述两项补贴,同一企业只能享受一项。已享受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的企业不能同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标准每人每月430元。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将岗位补贴资金划入企业账户,社会保险补贴资金按月划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账户。(谭芳 张晔)
新闻来源:广饶大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