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监管筑牢食品安全防线
为阻断进口冷链食品输入风险,按照“外防输入、人物同防”的防疫要求,综合行政执法中心“四举措”进一步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监管,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一是强化源头管控,严格落实报备制度。要求东营港经济开发区进口冷链食品经营主体在进口冷链食品到达24小时前,主动向综合行政执法中心报备相关信息,严格核查“四证”,开展核酸检测和预防性消毒,在附电子追溯码后,方可销售。
二是加大排查力度,督促落实主体责任。综合行政执法中心重拳出击全面开展排查,重点核查冷链食品经营单位落实“三专、五证、八不”、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等情况,督促指导整改存在问题。
三是强化协同配合,凝聚联防联控合力。加强与卫健、交通运输等部门协同合作,信息共享,同向发力,加强冷库、商超及农贸市场等疫情监测和风险预警,坚持“人物同防”,对每批次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和场所环境等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落实预防性消毒措施,严格防控进口冷链食品安全风险。
四是坚持严查重处,严历打击违法力度。充分发挥12315平台作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消费者投诉未按照要求采购、销售进口冷链食品行为。依法严厉查处采购、销售、贮存无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无核酸检测证明、无消毒证明、无冷链追溯码进口冷链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截止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60余人次,排查冷链食品生产经营主体28家次,督促整改问题8个,监控及排查可能出现进口冷链食品经营单位10家次,累计核酸采样检测冷链从业人员、冷冻食品、外包装、外环境约2203份,全部为阴性。
综合行政执法中心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守入口第一关,确保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打好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这场硬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