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大幅提升
为积极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有效化解行政争议,东营市政府出台了《东营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
《规定》出台后,东营市政府法制办从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高度,积极指导、监督市、县行政执法部门严格贯彻落实《规定》的有关要求,符合《规定》第六条规定的六类情形的案件,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必须出庭应诉,其他行政诉讼案件,按照第八条的要求,被诉行政机关应根据业务分管范围和有利于行政争议解决的原则,确定由有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行政机关负责人不能出庭应诉的,必须向人民法院作出书面说明,并报本级政府法制机构。据统计,今年5月份以来,东营市县区两级人民法院共受理一审行政诉讼案件118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78%。
行政机关负责人积极出庭应诉,有效增进了行政机关与人民群众的沟通,彰显了诉权平等和程序公正的理念,也极大促进了法治政府建设的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