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护士占比不低于95
依据各病房(病区)护理工作量和患者病情配置护士,病房(病区)每张床至少配备0.4名护士,力争达到0.6名,每名责任护士平均负责患者数量不超过8个。为进一步推广优质护理服务,提高临床护理服务质量和水平,日前,县卫生局在总结2010年“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活动经验的基础上,出台《2011推广优质护理服务工作方案》,继续在各级医疗机构推广优质护理服务。
县卫生局要求,病房要实施责任制分工方式,每名责任护士均负责合理数量的患者,整合基础护理、病情观察、治疗、沟通和健康指导等护理工作,为患者提供全面、全程、连续的护理服务。结合护士分层管理,分配不同病情轻重、护理难度和技术要求的患者给责任护士,危重患者由年资高、能力强的护士负责,体现能级对应。责任护士要全面履行护理职责,为患者提供整体护理服务,协助医师实施诊疗计划,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及时与医师沟通,随时与患者沟通,对患者开展健康教育、康复指导,提供心理护理,丰富服务内涵,保障患者安全,促进患者康复,增强人文关怀意识,倡导人性化服务。
为保证优质护理服务工作的深入开展,县卫生局要求各医疗机构依据各病房(病区)护理工作量和患者病情配置护士,病房(病区)每张床至少配备0.4名护士,力争达到0.6名。每名责任护士平均负责患者数量不超过8个。合理调配护士人力,切实以患者为中心,满足临床护理工作需要,不依赖患者家属或家属自聘护工护理患者。临床一线护士占全院护士比例不低于95%。细化分级护理标准、服务内涵和服务项目,在病房醒目位置公示并遵照落实。患者的护理级别应当与患者病情和自理能力相符。
县卫生局同时要求,各级医疗机构要进一步贯彻落实《护士条例》,关心护士的生活和身心健康,充分调动临床一线护士工作的积极性,提高一线护士福利待遇,保证同工同酬,保障护士合法权益,在实行责任制整体护理的基础上,建立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为护士工作营造良好的执业氛围。
(伊丕香 于军)